泉州市体育局关于切实做好体育健身场所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的通知
来源 :泉州市体育局 时间:2020-06-06 10:30 浏览量:

各县(市、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晋江市体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福建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关于做好体育健身场所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的通知》(闽应对疫情领导小组综〔2020〕105号)精神,科学有序推动体育健身场所开放开业,切实拉动体育消费,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现就做好全市体育健身场所开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持属地原则,落实常态化防控。各地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根据相关技术指南并结合当地实际决定体育健身场所开放工作。要始终把常态化疫情防控放在首位,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严格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切实把人民生命和健康安全放在首位,按照“风险可控、有序推进、分批实施”的原则,坚持分区分级管控,推动体育健身场所安全有序开放。恢复开放体育健身场所必须具备合法经营资格。

  二、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应急处置。各类体育健身场所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内部疫情防控体系。要专门成立防控机构,安排专人负责防控工作,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员工上岗前具备必要的防控处置知识与能力,熟练掌握防控技能和流程。要主动接受当地相关部门的监管,并纳入当地乡镇(街道)防疫和复工复产工作管理。

  三、坚持预防为主,强化人员管理。各开放体育健身场所必须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开展核酸检测,以持有“八闽健康码”绿码作为员工返岗的必备条件,建立人员每日健康监测制度,严格落实健康管理要求,并切实掌握员工流动情况。对健身人员实施“八闽健康码”实名登记入场机制,实行“绿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进入,并建立客户体温监测登记本,严禁可疑人员进入健身场所。

  四、坚持预约限流,严控规模密度。恢复开放的体育健身场所应当严格执行人员预约、限流,采取预约消费、错峰入场等措施,根据运动项目特点,分级、分类、分项目进行限流开放。实行进场运动健身人员限流管控,对场地进行分项目、分区域、分时段管理,同时段相邻健身人员应保持安全距离。每日开放期间,要加强场地巡查和人流动态监控,发现有健身人员密集的情况,及时劝导疏散。

  五、坚持科学防控,强化场地管理。各类体育健身场所在开放或营业前应对场馆进行彻底消毒,开放后必须做到定时消毒,每天消毒不少于两次。室内体育场所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换气。营业时,首选自然通风,尽可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原则上不使用空调。如确需使用空调通风系统的,严格执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公众科学佩戴口罩指引(修订版)和夏季空调运行管理与使用指引(修订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74号)有关规定。

  六、坚持宣传引导,强化监控监管。各地要强化宣传舆论引导,及时公开有关体育健身场所开放信息,发布有关场地疫情防控指南、人流信息和安全预警信息等,切实回应群众关切,正确引导舆论导向,推动市民文明健身。各县(市、区)要组织体育、教育、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拟开放和已开放的体育健身场所进行全覆盖检查,落实对已开放的体育健身场所的常态化监控监管,不定期组织检查,掌握体育健身场所在防控机制、人员配备、物资保障、环境消杀等方面的落实情况,发现隐患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体育健身场所服务安全平稳。市体育局将会同卫健部门进行督导检查。

 

 

  泉州市体育局

  2020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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