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文体旅游局,晋江市体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推动《泉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实施,引导我市广场舞活动健康、文明、有序发展,决定举办2019年广场舞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泉州市体育局
承办单位:泉州市体育舞蹈协会
二、培训时间与地点:
(一)时间:2019年6月14—16日
(二)地点:鲤城区温陵路中段凤池61号3楼泉州市体育舞蹈协会
三、培训内容:
(一)培训方式:理论授课和技能传教相结合;
(二)培训内容:舞蹈基础知识、创编理论知识、基本形体及相关舞蹈教学等。
四、授课老师:
翁世晖 中国舞蹈家协会会员,泉州市舞蹈家协会副主席,现任泉州师范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舞蹈学专业主任、教授、硕士生导师;
李 琦 福建省排舞、广场舞一级裁判员、教练员,厦门市广场舞协会会长,原福州军区前线文工团专业舞蹈演员;
李斐菲 福建省舞蹈家协会会员、北京舞蹈学院中国舞十三级教师,原南京军区文工团舞蹈演员。
五、参训对象
(一)由各县(市、区)推荐选送3-4名学员参加培训,性别不限;
(二)参训学员须具备有体育舞蹈、广场舞教学经验、身体健康并且热爱社会体育工作;
(三)参训学员年龄原则上控制在1959年1月1日后出生
六、经费
参加培训人员交通费自理。外县(市、区)住宿统一安排,培训期间提供午餐,早晚用餐自理。
七、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各县(市、区)文体旅游局6月8日前将参训名单汇总发至电子邮箱,参训学员报到时提交报名表。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泉州市体育舞蹈协会 许思津
联系电话:17705956828,邮箱:496052261@qq.com
八、其他要求
(一)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推荐与报名工作,确保选派学员符合条件;
(二)参训学员须严格遵守培训期间的纪律与时间要求;
(三)参训学员须自备黑色舞蹈练功服和软底练功鞋;
(四)参训学员须自行购买个人意外保险,参训期间如因身体健康等原因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完全责任。
(五)训练结束且经过考核合格的,颁发结业证书并授予国家二级广场舞教师资格,已取得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满2年的,可按照行政确认程序办理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 2019年泉州市广场舞培训班课程表
2. 2019年泉州市广场舞培训班报名表
泉州市体育局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