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体育局关于做好2019 年度福建省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A 类)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 :泉州市体育局 时间:2019-11-15 10:35 浏览量:

各县(市、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晋江市体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体育总会办公室,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体育产业发展促进体育消费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40号)及《福建省关于促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闽体〔2019154号)等文件要求,根据《福建省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体〔2019261 号)精神,现就2019年省级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金补助范围

根据省财政厅、省体育局切块下达我市资金情况及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2019年省级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奖励国家、省级体育产业基地相关项目和补助体育竞赛表演业项目。其中,国家、省级体育产业基地项目无需申报,市体育局将会同市财政局按照省上有关规定执行;体育竞赛表演业项目按照本文件相关规定申报。

二、申报单位及项目要求

(一)申报单位条件

1.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从事体育产业活动,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2.过去五年内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被取消专项资金申报资格的,不得申报;

3.项目申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被列为失信执行人的单位不得申报。

(二)赛事要求

1.20187 1 日至2019630 日期间举办

2.省级及以上赛事须在2018年和2019年初报送市体育局备案;

3.符合《福建省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教〔2019261号)相关要求,具备《福建省体育产业专项资金体育竞赛表演业项目资助扶持办法》(闽体〔2017314 号)规定的申报条件。

三、申报材料

1.《福建省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

2.项目单位机构证明(如法人代码证书、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支出资金明细表(加盖公章);

5.国外或境外参赛运动员应具有相关证明(机票等)和参赛队护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6.国家、省级以上主管部门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相关材料;

7.赛事秩序册、成绩册;

8.赛事新闻报道,赛事相关图片、视频;

9.其他相关材料(如单位公益能力、受到市级以上表彰荣誉等证明材料)等;

10.《福建省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材料审查表》(《审查表》装订入册,申报单位只填写项目名称,其他栏目由推荐单位审查填报)。

以上申报材料纸质件请按上述顺序制作材料目录,并按要求装订成册。申报材料同时制作电子版本,无电子文档的请扫描成电子文件,刻录光盘或U盘,电子文件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图像清晰。

四、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项目单位自愿申报

申报单位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根据申报条件要求及补助范围,自检达到基本条件后,填报《福建省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并按照第三点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二份于20191125日前(含电子版)提交所在地县级体育主管部门或市直主管单位。

(二)县级或市直主管单位初审和推荐

县(市、区)体育主管部门、市直主管单位做好项目收集、申报材料完整性核查、项目真实性核查,并择优进行推荐,填报《福建省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材料审查表》(附件2),编制推荐请示报告和《福建省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连同各项目申报材料(含电子版)于2019122日前将报送至市体育局,逾期不予受理。

(三)市级评审

市体育局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包括对单位主体资格是否符合要求,项目投资额、项目阶段、体育关联度是否符合要求,申报材料是否完整等内容进行审查后,采用专家评审或集体会商等形式评选出优质项目,进行实地察验、信用审查、公示,确定获补助项目和金额,并联合市财政部门下达资金指标。

五、其他要求

(一)各县(市、区)体育主管部门和市直主管单位应按通知要求,加强合作、明确分工,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和初审工作,并协同当地财政等有关部门,做好补助资金使用的后续监管工作。各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政策和财务制度,科学、合理使用专项资金,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和核算,并按照规定妥善保存有关原始票据及凭证以备检查。

(二)各地在申报2019年体育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的同时,需同时上报本地区2018年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三)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发挥最佳效益,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监察、审计和财政等部门监督。省体育局每年都会同省级相关管理部门组织专家或中介机构,定期、不定期地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进行现场检查,了解项目执行、资金使用、财务管理和项目实施效果等情况,各县(市、区)体育主管部门、市直主管单位、各项目单位应积极给予配合。

(四)联系人:林文伟,联系电话:28120076

 

附件:1.福建省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

2.福建省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材料审查表

3.福建省体育竞赛表演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泉州市体育局

                                                                     2019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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