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清明节祭扫活动的通告
来源 :泉州市体育局
时间:2021-03-24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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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将至,为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统筹疫情防控和群众祭扫工作,严防火灾等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防控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就2021年清明节期间文明安全祭扫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类祭扫场所按照既最大限度满足群众祭扫需求、又不引起人员大量聚集的原则,实行错时错峰、从简祭扫。
二、殡葬服务机构内骨灰楼堂和公墓实行分日期分时段预约祭扫。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依托各殡葬服务机构微信公众号或网站开通预约祭扫平台,预约祭扫期为清明节前后各10天(2021年3月25日至4月14日);每个骨灰格位、墓位只预约1次;倡导轻车简从,避免造成人员聚集和道路堵塞。未提前预约或预约不成功的,不得进入殡葬服务机构祭扫。殡葬服务机构将安排工作人员在清明期间为安葬(放)在本场所的逝者代为举办一场免费集体祭扫仪式。
三、乡镇公墓、乡村骨灰堂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村(居)委会负责,根据场所承载量,实行分片区分角落、分日期分时段祭扫。
四、宗教活动场所骨灰存放点由所在寺庙负责,实行错峰限流祭扫,室内场所不对外开放。
五、零散坟墓及历史埋葬点,由属地负责,加强安全管理和道路管控,不得携带火种上山,严禁在山头、林地、坟墓使用明火,在确保人员不聚集、不扎堆的前提下有序组织错峰限流祭扫。
六、群众在祭扫时要配合现场管理人员,落实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等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不得携带金纸、烟花、鞭炮进入各类场所,不得取出骨灰祭奠,严禁焚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严禁骨灰“二重葬”及违规新建、翻修硬化坟墓。
七、提倡通过居家追思、网络祭扫、代为祭扫等形式表达对先祖先人的缅怀之情;现场祭扫的提倡以上香、敬献鲜花的方式从简祭扫。
八、广大党员干部、共青团员、公职人员、村(社区)工作者及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向亲朋好友和身边群众宣传文明安全、绿色低碳的祭扫方式,自觉做移风易俗的宣传者、推动者和践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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