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体育局“我为群众办实事”——口袋健身公园建设项目启动
来源 :泉州市体育局 时间:2021-10-22 16:20 浏览量:

  2021年来,泉州市体育局坚持以办人民满意的体育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基层调研,针对群众健身需求短板,利用现有“金角银边”及可复合利用的土地空间资源,制定建设便民利民体育场地设施的方案,并推动口袋健身公园建设项目列入泉州市委市政府第一批“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10月中旬,《泉州市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泉州市口袋健身公园项目建设的通知》印发,标志着口袋健身公园建设项目正式启动。 

  一、项目名称: 

  泉州市口袋健身公园建设三年行动 

  二、建设目标: 

  2021年—2023年,全市新建300个口袋健身公园。其中,2021年建设80个、2022年建设110个、2023年建设110个。 

  三、建设类型 

  所有项目类型为新建或改扩建。 

  (一)全民健身路径:集中配备至少5件以上健身器材,有必要的活动缓冲空间,相关器械需符合国家标准。 

  (二)智慧健身驿站:占地50平方米左右,集中配备不少于8个活动项目的健身器械,可实现太阳能供储电、智能光控、蓝牙音乐播放、健身次数及心率显示等功能。 

  (三)各类运动球场 

  1.篮球场:全场、半场或练习场均可,其中练习场占地不少于100平方米,半场以上按规格设定。 

  2.小型足球场:三人、五人、七人制或半场均可。 

  3.其他类球场:网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气排球场、门球场、地掷球场等,鼓励多场合一、一场多用,充分发挥场地的集成功能。 

  四、奖补标准 

  (一)中心城区(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泉州开发区) 

  1.项目投资额在20万元以下,按90%以内的比例进行奖励; 

  2.项目投资额在20万元(含)以上,按70%以内的比例进行奖励,单项奖励不超过50万元。 

  (二)非中心城区(除中心城区以外的其他各县市区) 

  1.项目投资额在20万元以下,按40%以内的比例进行奖励; 

  2.项目投资额在20万元(含)以上,按30%以内的比例进行奖励,单项奖励不超过50万元。 

    

  从即日起至20211110日为项目征集阶段,各县(市、区)已开放申报窗口,如各乡镇(街道)、社区(村)有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可与县(市、区)体育主管部门联系或咨询泉州市体育局群体科,咨询电话:0595-22786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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