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泽区、南安市、安溪县文体旅游局,晋江市体育局:
国家体育总局分别于1997年、2001年、2007年、2015年进行了4次全国范围的群众体育现状调查,比较完整、科学地掌握了全国城乡居民参加体育锻炼的基本情况,为制定出台《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等重大规划和政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为更加系统、全面、及时地了解我国国民参加体育锻炼的基本情况,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开展2020年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的通知》(体群字〔2019〕180号)的工作安排,我市的丰泽区、晋江市、南安市、安溪县等四个县(市、区)需全面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工作。根据《福建省体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的通知》(闽体〔2019〕312 号)要求,数据采集工作须在2020年3月15日前完成,并报送省体育局。
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工作恰逢春节前后,时间紧,任务重。请相关县(市、区)体育部门接此通知后,按照《2020年泉州市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工作方案》(附件1)有关要求,抓紧按时完成前期布置的抽样点人口信息采集、制定本县(市、区)调查工作方案,落实各项工作,特别是调查队的组建工作。省、市体育局拟于近期举办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技术骨干暨联络员培训班,进行工作布置和技术培训。培训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为便于工作联系,保证调查工作顺利开展,请相关县(市、区)体育部门于2019年12月9日前将开展2020年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工作方案和调查队人员信息表(附件2)报送至邮箱qz135pg@126.com。
联系人:
泉州市体育局群体科 陈东兴
电话:22786781
泉州市体育局财务室 颜亚君
电话:22770653
泉州师院体育学院 潘玄烨
电话:18905987936
泉州师院体育学院 陈明瀚
电话:15280890125
附件:1.2020年泉州市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工作方案;
2.2020年泉州市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调查队人员信息表;
3.福建省体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
查的通知
泉州市体育局
附件1
2020年泉州市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开展2020年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的通知要求,将于2020年开展全国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本次调查涉及我市4个县(市、区)的37个乡镇(街道)52个村居(社区)1144个样本。为配合国家体育总局和福建省体育局工作任务的开展,确保本次调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 长:谢文华
常务副组长:郑志宏
副组长:许月云 王少容 许紫竹 李长青 傅伟明
高向阳 洪晓峰
成 员:徐显光 许鹏飞 李仁杰 陈敬平 陈东兴
颜亚君 陈智华
潘玄烨(市级督导员兼电脑端管理员)
陈明瀚(市级督导员兼电脑端管理员)
(二)调查队
由承担状况调查工作任务的丰泽、晋江、南安、安溪等四个县(市、区)体育部门组建调查队,按市体育局《2020年泉州市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要求,完成本县(市、区)承担的调查任务。
二、调查主要内容及方式
(一)调查主要内容
1.城乡居民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
2.城乡居民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
3.城乡居民参加体育健身的组织形式
4.城乡居民体育健身的场所与设施情况
5.城乡居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情况
6.城乡居民参加体育健身赛事情况
7.城乡居民接受体育健身指导情况
8.城乡居民掌握健身知识情况
9.城乡居民健身态度情况
10.城乡居民掌握健身技能情况
11.城乡居民健身习惯情况
12.城乡居民体育消费情况
(二)调查方式
采用手机端电子调查问卷的方式,由县(市、区)级督导员和访问员进行入户访问。
三、抽样方法和样本量
(一)目标总体
福建省的常住人口(当地居住满6个月以上),且2020年1月1日时,年满3周岁及以上的中国居民。
(二)调查对象
3周岁至6周岁幼儿的监护人;7周岁至9周岁儿童及其监护人;10周岁及以上青少年与成年人。
四、工作网络、职责及任务
(一)泉州市体育局群体科、办公室(财务室)
1.部署2020年泉州市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任务,下发《泉州市体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的通知》及《工作方案》,
2.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工作任务和福建省实施调查工作方案,拟定泉州市实施调查工作方案;
3.指导承担调查任务的县(市、区)组建调查队;
4.配合省局组织对各县(市、区)调查队技术骨干的培训工作;
5.协助省局调研组督导相关县(市、区)调查队的工作;
6.指导做好本次调查工作的宣传、数据采集、汇总和上报等相关工作;
7.做好调查结果的总结和相关档案、资料存档工作。
(二)有关县(市、区)体育部门
1.成立领导小组。省体育局建议由分管副县(市、区)长任组长,体育部门领导、承担调查任务的街道(乡镇)有关领导任副组长,街道(乡镇)宣传口、文化站有关工作人员任成员,指导、协调本县(市、区)完成调查任务;
2.在省、设区市体育部门的指导下,成立调查队(填写附件2),完成问卷调查任务;
3.调查队的构成和任务:
(1)每个调查县(市、区)应选派人员参加调查工作技术培训,由培训合格的人员组建5人调查队(指定1人兼县区级电脑端管理员),其中1人为队长,2名为县区级督导员,2名为访问员;
(2)县区级督导员和访问员要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最好会说当地方言),有耐心,会熟练操作手机端问卷调查APP;
(3)入户调查时须县区级督导员和访问员一起完成(可由当地村居人员陪同入户);
(4)县区级电脑端管理员须紧密配合调查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全国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2020)信息管理平台》电脑端管理系统的信息处理;
4.完成本县(市、区)调查问卷的审核、汇总、上报及总结工作;
5.合理使用调查工作经费;
6.做好本县(市、区)调查工作的相关档案、资料。
(一)准备阶段(2019年1月1日—2020年1月31日)
1.构建调查指标和抽样体系阶段(2019年1月1日—11月30日)
(1)设区市、县(市、区)体育部门收集、上报抽样点人口信息;
(2)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问卷预实验(以下简称“预调查”)工作;
(3)省、市体育局指导、督促各承担调查任务的县(市、区)体育部门上报此次调查的相关材料,包括村居委会的行政区划和名称、全部人口信息(或按照分组法上报村居人口地理分布示意图)、地市级督导组和县区级调查队工作人员信息;
(4)省级调研组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
2.编制工作方案和组建调查队阶段(2019年11月1日—12月15日)
(1)省级调研组制定、论证及报批本省工作方案;
(2)省体育局下发《通知》及《工作方案》;
(3)各承担调查任务的设区市、县(市、区)体育部门组建地市级督导组和县(市、区)调查队;
(4)各设区市体育部门向省体育局报送工作方案,内容包括组织领导、调查队队数及人数(含具体工作人员名单)、调查计划等详细内容;
3.技术培训阶段(2019年12月1日至1月30日)
(1)省体育局举办本次调查技术骨干培训班;
(2)省体育局协调各设区市体育部门开展本次调查宣传、发动工作;
(3)各设区市体育部门完成调查工作人员的培训;
(4)省体科所将国家体育总局工作手册、数据采集与质量控制平台发放到各设区市体育部门及有关县(市、区)体育部门。
(二)数据采集阶段(2020年2月1日—2020年3月20日)
1. 有关县(市、区)体育部门可根据本地区的情况,自行确定调查开始时间,但必须在3月8日前完成所承担的调查任务;
2.省、市体育局根据各地的调查时间,组织人员到调查现场进行检查、指导;
3.省级调研组借助数据采集与质量控制平台实时督导本省数据采集的进度与数据采集的质量;
4.省级调研组筹备数据验收、审核、复核工作小组。
(三)数据处理阶段(2020年3月30日前)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要求,须在2020年4月1日前完成本省数据采集、汇总及上报工作。
(四)总结阶段(2020年7月1日—12月31日)
1.省体育局接收国家体育总局返还的2020年福建省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数据;
2.省级调研组做好本省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撰写调查公报;
3.省级调研组进一步挖掘调查数据的内在价值,做好数据后期的深度分析与整理工作。
4.各设区市、有关县(市、区)体育部门进行调查工作总结,并进行上报。
六、工作经费
为保证本次调查的顺利实施,国家体育总局和福建省体育局已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调查任务,有关县(市、区)文体旅游局应结合群众体育工作的实际需求,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
七、工作要求
承担任务的各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应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好本次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周密组织实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调查任务。
(二)加强宣传,扩大调查工作影响,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
(三)加强质量控制,规范操作,确保数据真实,保证调查工作质量。
(四)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防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五)严格工作规范,做好数据等相关信息的保密工作。
八、村居调查对象信息采集方法(见附件3)
九、泉州市样本分配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样本量分配方式,我省为中等样本省,全省样本量实际为4576人(各设区市具体配额详见福建省调查样本配额表),其中,3~6周岁调查对象416人,7周岁及以上调查对象4160人。我市样本涵盖丰泽、晋江、南安、安溪等4个县(市、区)的52个村居(社区)抽样点,每个村居委会抽样点含20名7周岁及以上调查对象,2名3~6周岁调查对象。
泉州市调查样本配额表(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研所提供)
设区市 |
样本配额(人) |
县 (区、市) |
样本配额(人) |
乡镇名称 |
样本配额(人) |
村居名称 |
样本配额(人) |
泉州市 |
1144 |
安溪县 |
286 |
城厢镇 |
44 |
墩坂村委会 |
22 |
员宅村委会 |
22 |
||||||
大坪乡 |
22 |
香仑村委会 |
22 |
||||
凤城镇 |
22 |
龙湖社区居委会 |
22 |
||||
感德镇 |
22 |
石门村委会 |
22 |
||||
湖上乡 |
22 |
珍地村委会 |
22 |
||||
湖头镇 |
22 |
东埔村委会 |
22 |
||||
剑斗镇 |
22 |
潮碧村委会 |
22 |
||||
金谷镇 |
22 |
金谷村委会 |
22 |
||||
龙门镇 |
22 |
龙山村委会 |
22 |
||||
蓬莱镇 |
44 |
蓬溪村委会 |
22 |
||||
植洋村委会 |
22 |
||||||
西坪镇 |
22 |
后格村委会 |
22 |
||||
丰泽区 |
286 |
城东街道 |
44 |
埭头社区居委会 |
22 |
||
东星社区居委会 |
22 |
||||||
东海街道 |
66 |
东梅社区居委会 |
22 |
||||
法石社区居委会 |
22 |
||||||
云山社区居委会 |
22 |
||||||
东湖街道 |
44 |
铭湖社区居委会 |
22 |
||||
圣湖社区居委会 |
22 |
||||||
丰泽街道 |
22 |
霞淮社区居委会 |
22 |
||||
华大街道 |
44 |
城东社区居委会 |
22 |
||||
华大社区居委会 |
22 |
||||||
清源街道 |
44 |
城口社区居委会 |
22 |
||||
田边社区居委会 |
22 |
||||||
泉秀街道 |
22 |
泉淮社区居委会 |
22 |
||||
晋江市 |
286 |
安海镇 |
22 |
后林村委会 |
22 |
||
磁灶镇 |
22 |
大宅村委会 |
22 |
||||
东石镇 |
22 |
梅塘村委会 |
22 |
||||
金井镇 |
22 |
南江村委会 |
22 |
||||
罗山街道办事处 |
22 |
梧垵社区居委会 |
22 |
||||
青阳街道办事处 |
66 |
高霞社区居委会 |
22 |
||||
青新社区居委会 |
22 |
||||||
霞行社区居委会 |
22 |
||||||
深沪镇 |
22 |
科任村委会 |
22 |
||||
西园街道办事处 |
22 |
官前社区居委会 |
22 |
||||
英林镇 |
44 |
港塔村委会 |
22 |
||||
英林村委会 |
22 |
||||||
永和镇 |
22 |
巴厝村委会 |
22 |
||||
南安市 |
286 |
官桥镇 |
22 |
山林村委会 |
22 |
||
洪濑镇 |
44 |
建洪村委会 |
22 |
||||
洪濑镇 |
跃进村委会 |
22 |
|||||
康美镇 |
44 |
康美村委会 |
22 |
||||
康美镇 |
团结村委会 |
22 |
|||||
乐峰镇 |
44 |
飞云村委会 |
22 |
||||
乐峰镇 |
厚阳村委会 |
22 |
|||||
梅山镇 |
22 |
蓉中村委会 |
22 |
||||
美林街道 |
22 |
珠渊村委会 |
22 |
||||
石井镇 |
44 |
仙景村委会 |
22 |
||||
石井镇 |
杨山村委会 |
22 |
|||||
水头镇 |
22 |
水头村委会 |
22 |
||||
溪美街道 |
22 |
湖新社区居委会 |
22 |
注:此表中地点信息以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研所提供的《福建省抽样核对结果校对表》为准。
附件2
2020年泉州市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工作人员信息表
县(市、区)体育部门名称
县(市、区)调查队 (每队5人) |
姓名 |
性别 |
电话(手机号) |
队内职位(队长/县区级督导员/访问员,指定1人为县区级电脑端管理员) |
区县代码(行政区划6位) |
区县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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