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体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福建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项目泉州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泉州市体育局 时间:2020-02-17 16:03 浏览量:

各县(市、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晋江市体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2020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闽委〔20205号),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项目已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现将《2020年福建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项目泉州市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紧实施。为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该项目用地由市县政府负责,资金由省里统筹安排,笼式足球场项目器材由省体育局统一进行政府采购,智慧体育公园和全民健身中心建设由当地政府组织实施。请你们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选择有条件且急需配建的地方进行申报。

申报表、用地承诺书、用地全景图片请于35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至泉州市体育局群体科(申报表按照项目成熟度进行排列),承建点用地须经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确定非耕地、林地保护用地。项目点确认后,各地要定期对辖区内的各类项目点进行跟踪督查,并实行月报制度,每月月底前将本月《2020年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项目进展情况表》报市体育局群体科

联系人:陈东兴、陈智华

邮箱:qt22786781@126.com

联系电话:22786781

附件:1. 2020年福建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2. 2020年智慧体育公园建设项目申报表;

3. 2020年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申报表;

4. 2020年笼式足球场建设项目申报表;

5. 2020年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项目进展情况表;

6. 项目建设承诺书

 

 

泉州市体育局

2020217

 

 

附件1

2020年福建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2020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闽委〔20205号)精神,推进全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不断完善15分钟体育健身圈。

二、目标任务

全省新建18个智慧体育公园、3个全民健身中心(试点)和60个笼式足球场,其中:智慧体育公园和全民健身中心两年内建成,笼式足球场当年完成。

三、建设经费及标准

2020年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项目,共安排资金9720万元,从全省体育彩票销售总额的1%提取列支,笼式足球场项目设备器材由省体育局统一采购,智慧体育公园和全民健身中心建设由当地政府组织实施。

(一)智慧体育公园

每个智慧体育公园建设项目补助资金300万元,由地方组织实施。可开展篮球、足球、气排球、乒乓球、羽毛球、门球等球类活动,适当配置具有地方特色的民族民俗民间传统体育项目设施,应配建集成体质测试系统、智能健身驿站、20件以上二代(智能)健身路径、不少于2公里的智能健身步道等体育健身场地设施,重点体现智慧体育和体育文化元素。

(二)全民健身中心(试点)

采取各地自愿申报原则,平均每个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补助资金600万元,由地方组织实施。主体建筑室内体育场地面积不低于2500平方米,可开展游泳、篮球、气排球、羽毛球、乒乓球等体育项目,配有信息化管理系统、室内健身操房(武术、跆拳道)、室内健身房、体质测试室。室外绕全民健身中心一周建有健身步道,宽度不低于2米。

(三)笼式足球场

每个笼式足球场建设项目资金为42万元,其中人造草及相关设备器材33万元,场地基础建设补助9万元。混凝土硬化面积714平方米(34×21米),场地铺设人造草地,配置五人制足球门,四周安装围网和灯光系统。

四、实施步骤

(一)二月份省体育局启动政府采购程序。

(二)请各县(市、区)文体局于31日前完成向市体育局的申报工作,申报的项目点须在当地公示7天无异议后方可上报。请各设区市体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与文化体育局于315日前完成向省体育局的申报工作,申报的项目点须经实地审查并在当地公示7天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三)四月底省体育局完成对全省所有项目的审核,公示7天无异议后,下发项目建设名单及笼式足球场场地建设施工图纸,笼式足球场场地建设经费和智慧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的建设补助经费以财政转移支付形式下拨。请各地根据笼式足球场施工图纸要求按照标准进行场地基础建设。

(四)六月底省体育局基本完成器材采购工作,各地完成笼式足球场项目场地基础建设。

(五)十月底笼式足球场项目器材安装基本完成。

(六)2021年底智慧体育公园和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

五、保障措施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要按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工作要求,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明确项目实施中有关部门的职责任务。各设区市、县体育部门要及时将建设项目报告当地政府,将项目列入当地为民办实事工作和建设规划,务必按照项目申报、审核及完成的时间节点要求,与发改、财政、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协同实施,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二)项目选址应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创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老旧小区改造予以倾斜,同时加大对原苏区、老区以及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并对损坏老旧的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点进行提档升级,不断完善“15分钟健身圈

(三)各地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加大对建设项目的督查力度。项目点确认后,项目进展情况实行月报制度,每月1日前报省体育局群体处。省局将适时对项目进展情况在全省体育部门进行通报,对通报后项目进度仍严重滞后的地区将通报至当地政府,并在下一年度减少该地区的项目安排。

(四)项目建设管理的主体为县(市、区)文体局,项目建成后由所在地文体局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后,县(市、区)文体局须与受建单位、中标厂家签订三方协议,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将项目交由受建单位运营管理。要求受建单位建立日常管理制度,依法明确资产性质、产权归属、管理维护要求以及器材种类、数量等事项,要做好资产登记造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所有项目要对外开放、有专人管理,做到管理制度上墙。同时,鼓励受建单位将项目委托第三方运营管理,增强运营和管护水平,提高使用效率,确保把为民办实事项目办成民心工程。

 

 


附件2

2020年智慧体育公园建设项目申报表

 

县(市、区)(盖章)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序号

县(市、区)

项目概况

项目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备注

 

 

 

 

 

 

 

 

 

 

 

 

 

 

 

 

 

 

 

注:135日前将申报表汇总后报至市体育局群体科。

2.须附项目规划材料。

3.请按照项目点条件成熟度排序申报。

 联系人:陈东兴,邮箱:qt22786781@126.com

联系电话:2278678113960421996


附件3

2020年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申报表

 

 县(市、区)(盖章)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序号

县(市、区)

项目概况

项目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备注

 

 

 

 

 

 

 

 

 

 

 

 

 

注:135日前将申报表汇总后报至市体育局群体科。

2.须附项目规划材料。

3.请按照项目点条件成熟度排序申报。

联系人:陈东兴,邮箱:qt22786781@126.com

联系电话:2278678113960421996
附件4

2020年笼式足球场建设项目申报表

 

   县(市、区)(盖章)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序号

县(市、区)

社区(村)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注:135日前将申报表汇总后报至市体育局群体科。

2.各申报单位必需附上实地建设用地的全景照片。

3.请按照项目点条件成熟度排序申报。

4.须附项目建设用地承诺书,承诺书须加盖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和所在乡镇(街道)印章。

联系人:陈东兴,邮箱:qt22786781@126.com

联系电话:2278678113960421996
附件5

2020年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项目进展情况表

 

县(市、区)(盖章)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序号

项目名称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项目进展情况

资金到

位情况

是否按进度推进

存在主要问题(需要协调的工作)

1

智慧体育公园

主办单位:省体育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协办单位:省财政厅

 

 

 

 

2

全民健身中心

 

 

 

 

3

笼式足球场

 

 

 

 

 

注:项目进展情况实行月报制度,每月月底前报送当月进度至市体育局群体科。

联系人:陈东兴,邮箱:qt22786781@126.com

联系电话:2278678113960421996
附件6

项目建设承诺书

承诺单位: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我单位申请建设             项目,该项目用地位于                    ,用地面积为          平方米,现就此建设用地作出如下承诺:该建设点用地为非耕地、林地保护用地,若确定我单位申报项目为建设点,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土地有关手续,并自收到《福建省体育局关于2020年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项目任务分配名单的通知》起,3个月内提交项目用地并完成场地基础建设。如未能及时完成,影响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工程进度,将自觉承担相关责任。项目验收后,我单位将与县(市、区)文体局、中标厂家签订三方协议,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加强项目使用管理,完善管理制度,依法明确资产性质、产权归属、管理维护要求以及器材种类、数量等事项,要做好资产登记造册。

 

承诺单位:(盖章)         项目所在地土地管理部门:(盖章)

 

项目所在乡镇或街道:(盖章)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