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泉州市少年儿童锦标赛单项规程
目 录
1、田径……………………………………………………………………3
2、游泳……………………………………………………………………7
3、举重……………………………………………………………………10
4、篮球……………………………………………………………………13
5、排球……………………………………………………………………16
6、足球……………………………………………………………………19
7、乒乓球…………………………………………………………………21
8、羽毛球…………………………………………………………………23
9、网球……………………………………………………………………25
10、击剑……………………………………………………………………27
11、射箭……………………………………………………………………30
12、武术套路………………………………………………………………32
13、跆拳道…………………………………………………………………35
14、摔跤……………………………………………………………………38
15、柔道……………………………………………………………………40
16、帆船(板)……………………………………………………………42
17、皮划赛艇激流回旋……………………………………………………45
18、散打……………………………………………………………………47
19、空手道…………………………………………………………………49
20、三人篮球………………………………………………………………52
2020年泉州市少年儿童田径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待定。
二、地点:泉州市体育中心。
三、参赛单位:各县(市、区)。
四、竞赛项目
青年组(男、女测验):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女)、5000米(男)、100米栏(女)、110米栏(男)、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撑竿跳高、铅球、铁饼、标枪、五项全能(女)、七项全能(男)。
甲组(男、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女)、5000米(男)、100米栏(女)、110米栏(男)、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撑竿跳高、铅球、铁饼、标枪、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七项全能(男)、五项全能(女)。
乙组(男、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女)、110米栏(男)、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撑竿跳高、铅球、标枪、4×100米接力。
丙组(男、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女)、110米栏(男)、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撑杆跳高、铅球、标枪。
丁组(男、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00米栏(女)、110米栏(男)、跳高、跳远、铅球、标枪。
五、参加办法
1、参赛队员必须是泉州户籍或具有泉州学籍的运动员并参加省注册方能参赛(注册办法另发)。
2、运动员年龄规定:
青年组:2004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出生者(符合省运会资格者测验、选拔);
甲组(15岁组) 2005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者;
乙组(14岁组) 2006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者;
丙组(13岁组) 2007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者;
丁组(12岁组) 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3、参赛人数:
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5人。青年组符合省运会资格男、女运动员皆可报名测验,甲、乙、丙组男、女运动员各10人,丁组男、女运动员各8人。06年以后组超编运动员允许参加测验。
4、运动员资格由各县(市、区)文体局负责审核,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则取消该单位所有比赛名次。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都必须参加年度注册。
六、竞赛办法
1、采用中国田协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2、各单位各组别接力限报1队。
3、各单位各单项限报3人,每人限报3项(接力除外)。
4、为省运会接力选拔需要,青年组、甲组运动员可多报100米、400米单项参加测验。
5、比赛器材规定:附表
6、竞赛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7、运动员号码布每人自备两块。运动员号码为:晋江(001-099)、南安(101-199)、惠安(201-299)、安溪(301-399)、永春(401-499)、德化(501-599)、石狮(601-699)、泉港(701-799)、鲤城(801-899)、丰泽(901-999)、洛江(1001-1099)、台商区(1101-1199)。
七、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1、录取名次:各单项均录取前六名,参赛人数6人(含6人)以下减一录取(接力按实录取),只有2 人、队参加的项目不比赛,可在技术会上改报项目。撑竿跳高6人以下,按实际参赛人数录取,只有1人参赛,可与上一个年龄组合组比赛录取名次。
2、计分办法:各单项前六名,按7、5、4、3、2、1计分,接力、全能计分加倍;男甲、女甲、男乙、女乙、男(丙+丁)组、女(丙+丁)组团体总分分别录取团体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团体前三名奖牌及各名次分均带入第十二届市运会各代表团总成绩。如遇得分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八、报名和报到
1、报名:各参赛队须填写报名单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于赛前30天寄至泉州市体育局竞训科,并将电子报名表发至市体育局竞训科邮箱(22130036@163.com),逾期报名以不参赛论。
2、报到:各参赛队于赛前1日到赛区报到,报到时须交验运动员二代居民身份证及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九、经费
各参赛队差旅费、食宿费、市内交通费自理,食宿标准以各单项补充通知为准。
十、其他
1、各参赛单位必须为全体参赛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比赛场地器材标准:
2020年泉州市少年儿童田径锦标赛场地、器械规格标准
(制定依据:2010年规则条款第168条 跨栏跑;第187条 投掷项目通则;田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新版)
项目
组别 |
铅 球 |
铁饼 |
标 枪 |
110米栏、100米栏(米) |
400米栏(米) |
||||
重量 千克 |
重量 千克 |
重量 (克) |
栏高 (米) |
起点至 第一栏 |
栏间距 (米) |
最后一栏 至终点 |
栏 高 (米) |
栏间距 (米) |
|
男青年-15岁组 |
5.00 |
1.5 |
700 |
0.914 |
13.72 |
9.14 |
14.02 |
0.838 |
35 |
男13-14岁组 |
5.00 |
1.00 |
600 |
0.914 |
13.72 |
8.70 |
17.98 |
0.762 |
35 |
男12岁组 |
3.00 |
--- |
500 |
0.762 |
13.72 |
8.00 |
24.28 |
--- |
--- |
女青年-15岁组 |
3.00 |
1.00 |
500 |
0.762 |
13.00 |
8.50 |
10.50 |
0.762 |
35 |
女13-14岁组 |
3.00 |
1.00 |
500 |
0.762 |
13.00 |
8.00 |
15.00 |
0.762 |
35 |
女12岁 |
3.00 |
--- |
500 |
0.762 |
13.00 |
7.50 |
19.50 |
--- |
--- |
2020年泉州市少年儿童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待定。
二、竞赛地点:泉州市体育中心游泳馆。
三、参赛单位:各县(市、区)。
四、竞赛项目
1、甲组(男、女):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100米仰泳、200米仰泳、100米蛙泳、200米蛙泳、100米蝶泳、200米蝶泳;
2、乙组(男、女):200米自由泳、200米蛙泳、200米仰泳、200米蝶泳;
3、乙组、丙组、丁组、儿童组(男、女):
自由泳全能(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混合泳、400米自由泳);
仰泳全能(50米仰泳、100米仰泳、200米混合泳、400米自由泳);
蛙泳全能(50米蛙泳、100米蛙泳、200米混合泳、400米自由泳);
蝶泳全能(50米蝶泳、100米蝶泳、200米混合泳、400米自由泳)。
4、接力项目:
男、女(05-07):4×50米自由泳接力、4×50米混合泳接力;
男、女(08年以后):4×50米自由泳接力、4×50米混合泳接力;
五、参加办法:
1、参赛队员必须是代表泉州市在福建省体育局注册的队员方能参赛(注册办法另发)。
2、运动员年龄规定
甲 组 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出生 ;
乙 组 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 ;
丙 组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出生;
丁 组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出生;
儿童组 201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参赛人数:
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3人,运动员40人;晋江、南安可报运动员50人。男女运动员人数可自行调剂。
4、运动员资格由各县(市、区)文体局负责审核,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则取消该单位所有比赛名次。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都必须参加年度注册。
六、竞赛办法
1、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2、甲组报项:每人限报二个单项;乙组:每人可报两个全能或一个全能+一个单项;丙、丁、儿童组:每人限报二个全能(以上报项均不含接力)。
3、比赛采用一次性决赛。
4、参加二项全能项目比赛的运动员只需要参加一次200米混合泳和400米自由泳的比赛,成绩得分带入下一项全能。
6、全能项目各单项成绩得分按《游泳训练大纲》评分表执行。全能项目中各规定的单项成绩得分之和为全能总分,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得分相等则以200米个人混合泳成绩优者名次列前。
7、参赛运动员无故弃权,则不得参加当日及以后任何项目比赛。
8、运动员因伤病不能参加比赛,必须持有医生证明,向大会竞赛处请假。
9、弃权:为严肃赛场纪律,凡运动员参赛资格不符合者,扣该组别团体总分5分。
七、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1、录取名次:各单项均录取前六名,参赛人数不足6人、队(含6人、队)减一录取,只有2 人、队参加不比赛,可在技术会上改报项目。
2、计分办法:各全能及各单项均录取前六名,按7、5、4、3、2、1计分(儿童组参加省赛注册的运动员比赛得分按双倍计算),接力计分加倍;团体总分按各单位运动员名次得分总和分别录取男、女团体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甲组不计入团体总分,团体前三名奖牌及团体名次分均带入第十二届市运会各代表团总成绩)。如总分相等,以单项第一名多者列前,如仍相等,以第二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参赛数不足录取数,按实际数录取。
八、报名和报到
1、报名:各参赛队须填写报名单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于赛前30天寄至泉州市体育局竞训科,并将电子报名表发至市体育局竞训科邮箱(22130036@163.com),逾期报名以不参赛论。
2、报到:各参赛队于赛前1日到赛区报到,报到时须交验运动员二代居民身份证及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九、经费
各参赛队差旅费、食宿费、市内交通费自理,食宿标准以各单项补充通知为准。
十、其他
1、各参赛单位必须为全体参赛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20年泉州市少年儿童举重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待定。
二、地点:待定。
三、参赛单位:各县(市、区)。
四、竞赛项目
甲组(男):49kg、55kg、61kg、67kg、73kg、+73kg
甲组(女):45kg、49kg、55kg、59kg、64kg、+64kg
乙组(男): 45kg、49kg、55kg、61kg、67kg、+67kg
乙组(女): 40kg、45kg、49kg、55kg 、59kg、+59kg
丙组(男):32kg、36kg、40kg、45kg、49kg、55kg 、+55kg
丙组(女):32kg、36kg、40kg、45kg、49kg、+49kg
丁组(男):28kg、32kg、36kg、40kg、45kg、+45kg
丁组(女):28kg、32kg、36kg、40kg、45kg、+45kg
五、参加办法
1、参赛队员必须是代表泉州市在福建省体育局注册的队员方能参赛(注册办法另发)。
2、运动员年龄规定:
甲组: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乙组: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丙组:200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丁组:200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3、参赛人数:
县(市、区)组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甲组可报男、女运动员各4人;乙组、丙组可报男、女运动员各5人;丁组可报男、女运动员各4人,每级别限报2人。
4、运动员资格由各县(市、区)文体局负责审核,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则取消该单位所有比赛名次。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都必须参加年度注册。
六、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举重竞赛规则》;
2、进行抓举、挺举、总成绩的比赛;
3、上场运动员必须穿着符合规则要求的举重衣、举重鞋。
七、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一) 个人名次:
1、县(市、区)组:各级别均录取抓举、挺举、总成绩前六名,按7、5、4、3、2、1计分,6人或6人以下参赛减一录取,1人参赛,按规则执行。
2、中学训练点组:各级别均录取抓举、挺举、总成绩前四名,按7、5、4、3计分,4人或4人以下参赛减一录取,1人参赛,按规则执行。
(二) 计分办法:
按各单位运动员个人名次得分总和分别录取前六名,按7、5、4、3、2、1计分,男、女团体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团体前三名奖牌及各名次分均带入第十二届市运会各代表团总成绩。如总分相等以获得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以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参赛队不足录取数,按实际队数录取。
八、报名和报到
1、报名:各参赛队须填写报名单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于赛前30天寄至泉州市体育局竞训科,并将电子报名表发至市体育局竞训科邮箱(22130036@163.com),逾期报名以不参赛论。
2、报到:各参赛队于赛前1日到赛区报到,报到时须交验运动员二代居民身份证及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九、经费
各参赛队差旅费、食宿费、市内交通费自理,食宿标准以各单项补充通知为准。
十、其他
1、各参赛单位必须为全体参赛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20年泉州市少年儿童篮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待定。
二、地点:待定。
三、参赛单位:各县(市、区)。
四、竞赛项目
男子少年乙组、丙组;女子少年乙组、丙组。
五、参加办法
1、参赛队员必须是代表泉州市在福建省体育局注册的队员方能参赛(注册办法另发)。
2、运动员年龄规定:
乙组:2005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者;
丙组:200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3、参赛人数:
各单位各组可报男、女队各一队,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16人,只允许12名运动员赴赛区参赛。
4、运动员资格由各县(市、区)文体局负责审核,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则取消该单位所有比赛名次。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都必须参加年度注册。
5、各队必须备有两套(深浅)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号码规格必须符合规则规定。
六、竞赛办法
1、赛制:根据报名球队数量确定相应赛制,原则上每天进行两轮比赛。
2、比赛和计分办法采用中国篮协最新审定的《篮球规则》。
3、特殊规定:
(1)每节比赛10分钟,第一、二节比赛按5分钟分成上、下两个时段,下时段比赛是上时段的延续,每队12名运动员前两节需分为A、B两组,每组6人。当第一、二节比赛进行到计时钟显示还剩5′15″后的第一次死球时(避开罚球时刻,可在进球时刻停表),由记录台发出信号,提示双方同时换人,经临场主裁判同意鸣哨后,两队B组球员替换A组球员上场。临场裁判根据换人之前的球权,由掷界外球开始下时段的比赛;
(2)第二节与第三节之间休息5分钟;
(3)每节比赛当全队犯规次数达到5次(包含5次)但是小于7次时,对方将获得“1+1”罚球机会,即:如果第一球罚进,则将再获得一次罚球机会(恶意犯规、故意犯规、阻挡对方投篮动作犯规个人犯规按照各自罚则执行)。当一支球队每节的普通犯规次数达到7次时,每犯规一次(含7次),对方将直接获得2次罚球机会(恶意犯规、故意犯规、阻挡对方投篮动作犯规个人犯规按照各自罚则执行);
(4)男子使用7号球,女子使用6号球;(经泉州市体育局审定,由赛区提供);
(5)第一、二节比赛必须采用全场紧逼防守(包括全场人盯人紧逼防守或全场区域紧逼防守),否则将判罚教练员技术犯规。第三、四节比赛不做规定;
(6) 12人参赛的球队,分为两组,第一组6人,第二组6人。11人球队,分为两组,第一组6人,第二组5人,10人参赛的球队,分为两组,第一组和第二组均5人。9人参赛的球队,分为两组,第一组5人,第二组4人,另一人由对方教练从第一组参赛队员中挑选,余类推。当参赛队员不足9人(不含9人)时,不计成绩不计名次;第三节、第四节自由组合球员参赛。
七、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各组别均录取前六名,按7、5、4、3、2、1计分,团体总分按各单位各组名次得分之和分别录取男、女团体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团体前三名奖牌及各名次分均带入第十二届市运会各代表团总成绩。参赛队不足录取数,按实际队数录取。
八、报名和报到
1、报名:各参赛队须填写报名单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于赛前30天寄至泉州市体育局竞训科,并将电子报名表发至市体育局竞训科邮箱(22130036@163.com),逾期报名以不参赛论。
2、报到:各参赛队于赛前1天到赛区报到,报到时须交验运动员二代居民身份证及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九、经费
各参赛队差旅费、食宿费、市内交通费自理,食宿标准以各单项补充通知为准。
十、其他
1、各参赛单位必须为全体参赛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20年泉州市少年儿童排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待定。
二、地点:待定。
三、参赛单位:各县(市、区)。
四、竞赛项目
男子少年乙组、丙组;女子少年乙组、丙组。
五、参加办法
1、参赛队员必须是泉州户籍或具有泉州学籍的运动员并参加年度注册或确认方可参赛(注册办法另发)。
2、运动员年龄规定:
乙组: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者;
丙组:2007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出生者。
3、参赛人数:
(1)各单位各组别可报男、女队各一队,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16人,赛前确认12名符合资格的运动员组队参赛(其中丙组2008年以后必须有6人)。
(2)每队人数少于10人不予参赛。
4、运动员资格由各县(市、区)文体局负责审核,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则取消该单位所有比赛名次。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都必须参加年度注册。
5、各队必须备有两套(深浅)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号码规格必须符合规则规定,自由人必须穿着与其他队员不同颜色的上衣。
六、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排球竞赛规则》。
2、根据报名队数确定采用单循环或分组循环赛制。
3、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第一、二局为25分,决胜局为15分。丙组第二局比赛必须为2008年以后运动员。
4、网高:男乙2.35米、女乙2.20米、男丙2.20米、女丙2.10米。
5、用球:乙组、丙组比赛均采用“MKS310”球。
6、决定名次办法:(1)计分方法:比赛结果为2:0时,胜队积3分,负队积0分;比赛结果为2:1时,胜队积2分,负队积1分。积分高者排名在前。弃权取消全部比赛成绩;(2)当积分相等时,决定名次顺序为:1、胜场多者;2、C值;3、Z值。(3)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胜场相等,采用以下办法决定名次:
比较C值
A(胜局总数)
---------------=C值,C值高者名次不列前。
B(负局总数)
如C值相等,则比较Z值:
X(总得分)
----------- =Z值,Z值高者名次列前。
Y(总失分)
七、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各组别均录取前六名,按7、5、4、3、2、1计分,团体总分按各单位各组名次得分之和分别录取男、女团体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团体前三名奖牌及各名次分均带入第十二届市运会各代表团总成绩。参赛队不足录取数,按实际队数录取。
八、报名和报到
1、报名:各参赛队须填写报名单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于赛前30天寄至泉州市体育局竞训科,并将电子报名表发至市体育局竞训科邮箱(22130036@163.com),逾期报名以不参赛论。
2、报到:各参赛队于赛前1日到赛区报到,报到时须交验运动员二代居民身份证及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九、经费
各参赛队差旅、费食宿费、市内交通费自理,食宿标准以各单项补充通知为准。
十、其他
1、各参赛单位必须为全体参赛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20年泉州市少年儿童足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待定。
二、地点:待定。
三、参赛单位:各县(市、区)。
四、竞赛项目
甲、乙组:男、女(11人制)
丙组:男、女(8人制)
五、参加办法
1、参赛队员必须是代表泉州市在福建省体育局注册的队员方能参赛(注册办法另发)。
2、运动员年龄规定:
少年甲组 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少年乙组 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少年丙组 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3、甲、乙组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男女运动员20人(只允许18名运动员赴赛区参赛);丙组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男女运动员各16人(只允许14名运动员赴赛区参赛)。
4、运动员资格由各县(市、区)文体局负责审核,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则取消该单位所有比赛名次。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都必须参加年度注册。代表外地市参加省赛注册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
六、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和竞赛通知。
2、比赛根据参赛队数决定比赛赛制(赛前另行补充通知)。
3、比赛采用11人制、8人制;时间分别为90分钟(女子80分钟)、70分钟;每场比赛分别允许替补5名队员,但必须在替补名单中选择,位置不限。中场休息15分钟。
4、计分办法:胜一场得3分,平局各得1分,负一场得0分(不经申请并批准无故弃权,取消该队所有比赛成绩)。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间胜负、净胜球、进球总和决定名次;若再相等则按总净胜球数、进球总和决定名次;如仍相等则抽签决定名次。
5、队员累计两张黄牌或一张红牌,自动停赛一场。严重违纪的另由纪律委员会或仲裁予以追加处罚。
6、各队应备两套深浅不同颜色、印有号码的比赛服装,守门员服装应明显区别于双方队员及裁判员服装颜色,队长袖标自备。比赛一律穿人工草地足球鞋、长筒袜、护腿板方可上场比赛。
7、甲、乙组分别采用5号球比赛;丙组采用4号球比赛。
七、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甲、乙组录取前六名,按7、5、4、3、2、1计分,团体总分按各单位甲、乙组名次得分之和分别录取男、女团体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团体前三名奖牌及各名次分均带入第十二届市运会各代表团总成绩。参赛队不足录取数(含二队),按实际队数录取。
八、报名和报到
1、报名:各参赛队须填写报名单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于赛前30天寄至泉州市体育局竞训科,并将电子报名表发至市体育局竞训科邮箱(22130036@163.com),逾期报名以不参赛论。
2、报到:各参赛队于赛前1日到赛区报到,报到时须交验运动员二代居民身份证及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九、经费
各参赛队差旅费、食宿费、市内交通费自理,食宿标准以各单项补充通知为准。
十、其他
1、各参赛单位必须为全体参赛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20年泉州市少年儿童乒乓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待定。
二、地点:待定。
三、参赛单位:各县(市、区)。
四、竞赛项目
各组别男、女单打。
五、参加办法
1、参赛队员必须是代表泉州市在福建省体育局注册的队员方能参赛(注册办法另发)。
2、运动员年龄规定:
甲组: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者;
乙组: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者;
丙组: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者;
丁组:201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3、参赛人数:
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各组运动员男、女各4人。
4、丙、丁组运动员禁止长胶打法。
5、运动员资格由各县(市、区)文体局负责审核,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则取消该单位所有比赛名次。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都必须参加年度注册。
六、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乒协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
2、根据报名情况各组采用单淘汰或循环赛制。
3、比赛采用11分制,所有比赛均采用五局三胜制;
4、比赛使用三星D40+红双喜白球。
七、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1、录取名次:各组单打均录取前六名,参赛人数不足6人(含6人)减一录取,只有2 人参加不比赛,
2、计分办法:各单打前六名,按7、5、4、3、2、1计分,团体总分按各组个人名次得分之和分别录取男、女团体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团体前三名奖牌及各名次分均带入第十二届市运会各代表团总成绩。如遇得分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八、报名和报到
1、报名:各参赛队须填写报名单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于赛前30天寄至泉州市体育局竞训科,并将电子报名表发至市体育局竞训科邮箱(22130036@163.com),逾期报名以不参赛论。
2、报到:各参赛队于赛前1日到赛区报到,报到时须交验运动员二代居民身份证及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九、经费
各参赛队差旅费、食宿费、市内交通费自理,食宿标准以各单项补充通知为准。
十、其他
1、各参赛单位必须为全体参赛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20年泉州市少年儿童羽毛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待定。
二、地点:待定。
三、参赛单位:各县(市、区)。
四、竞赛项目
各组别男、女单打。
五、参加办法
1、参赛队员必须是代表泉州市在福建省体育局注册的队员方能参赛(注册办法另发)。
2、运动员年龄规定:
甲组: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者;
乙组: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者;
丙组: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出生者;
丁组:201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3、参赛人数:
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各组运动员男、女各4人。
4、运动员资格由各县(市、区)文体局负责审核,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则取消该单位所有比赛名次。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都必须参加年度注册。
六、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羽协审定的最新的《羽毛球竞赛规则》。
2、根据报名情况各组采用循环比赛或单淘汰比赛。
七、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1、录取名次:各组单打均录取前六名,参赛人数不足6人(含6人)减一录取,只有2 人参加不比赛,
2、计分办法:各单打前六名,按7、5、4、3、2、1计分,团体总分按各组个人名次得分之和分别录取男、女团体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团体前三名奖牌及各名次分均带入第十二届市运会各代表团总成绩。如遇得分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八、报名和报到
1、报名:各参赛队须填写报名单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于赛前30天寄至泉州市体育局竞训科,并将电子报名表发至市体育局竞训科邮箱(22130036@163.com),逾期报名以不参赛论。
2、报到:各参赛队于赛前1日到赛区报到,报到时须交验运动员二代居民身份证及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九、经费
各参赛队差旅费、食宿费、市内交通费自理,食宿标准以各单项补充通知为准。
十、其他
1、各参赛单位必须为全体参赛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20年泉州市少年儿童网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待定。
二、地点:泉州市体育中心。
三、参赛单位:各县(市、区)。
四、竞赛项目:
甲、乙组男女单打、双打;丙组男女单打。
五、参加办法:
1、参赛队员必须是泉州户籍或具有泉州学籍的运动员并参加年度注册或确认方可参赛(注册办法另发)。
2、运动员年龄规定:
甲组: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
乙组: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出生;
丙组:2011年以后出生。
3、参赛人数:
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各组运动员男、女各4人。
4、运动员资格由各县(市、区)文体局负责审核,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则取消该单位所有比赛名次。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都必须参加年度注册。
六、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网球竞赛规则》。
2、根据报名情况各组采用单循环比赛或分组分阶段循环比赛。
3、比赛采用1盘(6局)决胜制和平局决胜制。
4、甲、乙组采用标网、丙组采用短网。
5、比赛用球:尤尼克斯。
七、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1、录取名次:各组单打均录取前六名,参赛人数不足6人(含6人)减一录取,只有2 人参加不比赛,
2、计分办法:各组单打前六名,按7、5、4、3、2、1计分,团体总分按各组名次得分之和分别录取男、女团体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团体前三名奖牌及各名次分均带入第十二届市运会各代表团总成绩。如遇得分相等,则以第1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八、报名和报到
1、报名:各参赛队须填写报名单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于赛前30天寄至泉州市体育局竞训科,并将电子报名表发至市体育局竞训科邮箱(22130036@163.com),逾期报名以不参赛论。
2、报到:各参赛队于赛前1日到赛区报到,报到时须交验运动员二代居民身份证及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九、经费
各参赛队差旅费、食宿费、市内交通费自理,食宿标准以各单项补充通知为准。
十、其他
1、各参赛单位必须为全体参赛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20年泉州市少年儿童击剑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待定。
二、地点:待定。
三、参赛单位:各县(市、区)。
四、竞赛项目
甲组(男、女):花剑、重剑
乙组(男、女):花剑、重剑
丙组(男、女):花剑、重剑
丁组(男、女):花剑、重剑
男子、女子花剑混合团体
男子、女子重剑混合团体
五、参加办法
1、参赛队员必须是泉州户籍或具有泉州学籍的运动员并参加年度注册或确认方可参赛(注册办法另发)。
2、运动员年龄规定:
甲组:2006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
乙组:2008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出生;
丙组:20010年1月1日—20011年12月31日出生;
丁组:201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参赛人数:
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男、女运动员各20人,每名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组别一个剑种比赛。医生由大会配备。
4、运动员资格由各县(市、区)文体局负责审核,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则取消该单位所有比赛名次。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都必须参加年度注册。
六、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中国击剑协会审定的最新《击剑竞赛规则》。
2、个人赛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直接淘汰赛,第3名不并列。团体赛采用直接淘汰赛,第三名不并列。
3、运动员须自备符合规则规定或是经中国击剑协会审批的比赛器材和参赛服(运动员另需自带护胸,面罩后面须有松紧加固)。
4、运动员的所有装备、器材必须经大会检查认可后,方可参赛。
5、乙、丙、丁组使用儿童剑(0号剑),比赛场地为7米剑道。
6、运动员后背名字为自己姓名,代表单位为(福建泉州或泉州),字体须符合竞赛规则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每一次上场给予红牌警告。
7、混合团体由4名运动员组成(甲、乙、丙、丁组各出一名运动员)。
8、混合团体排位根据4名运动员个人赛最终排名相加,指数小的排前面,如指数相同,则按个人赛最终排名最高的排前,如排名相同,以个人赛最终排名第二高的排前,以此类推。如4名运动员个人赛最终排名仍相同,以抽签决定排位。
9、各参赛队比赛器材自备。
七、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1、录取名次:各组各单项均录取前六名;各组各项参赛人数不足6人(含6人)减一录取,只有2人参加,不比赛。
2、计分办法:各单项前六名,按7、5、4、3、2、1计分,团体总分按各单位运动员单项得分总和分别录取男、女团体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团体前三名奖牌及各名次分均带入第十二届市运会各代表团总成绩。如遇得分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八、报名和报到
1、报名:各参赛队须填写报名单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于赛前30天寄至泉州市体育局竞训科,并将电子报名表发至市体育局竞训科邮箱(22130036@163.com),逾期报名以不参赛论。
2、报到:各参赛队于赛前1日到赛区报到,报到时须交验运动员二代居民身份证及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九、经费
各参赛队差旅费、食宿费、市内交通费自理,食宿标准以各单项补充通知为准。
十、其他
1、各参赛单位必须为全体参赛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20年泉州市少年儿童射箭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待定。
二、地点:待定。
三、参赛单位:各县(市、区)。
四、竞赛项目
甲组:
男子:70米、70米、50米、50米个人单轮全能,
女子:60米、60米、50米、50米个人单轮全能,
乙组:50米、50米、30米、30米个人单项、个人全能、团体全能
丙组:40米、30米、25米、18米个人单项、个人全能、团体全能
五、参加办法
1、参赛队员必须是泉州户籍或具有泉州学籍的运动员并参加年度注册或确认方可参赛(注册办法另发)。
2、运动员年龄规定:
甲组: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乙组: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丙组:200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3、参赛人数:
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各组运动员男、女各5人。
4、运动员资格由各县(市、区)文体局负责审核,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则取消该单位所有比赛名次。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都必须参加年度注册。
六、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射箭竞赛规则》。
2、参赛单位运动员、教练员必须穿统一的比赛服装。
3、参赛运动员自备弓、箭,可使用碳素箭。
4、赛前各队应向编排纪录组确认参赛运动员名单。
5、每组每人射6支箭。
七、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1、录取名次:个人全能及单项男、女各组均以双轮成绩评定名次,环数多者名次列前,甲、乙、丙各个组别各项分别录取前六名;各组参赛人数不足6人(含6人)减一录取,只有2人参加,不比赛。
2、计分办法:各单项团体需射够每距离箭支数量的前六名,按7、5、4、3、2、1计分,团体总分按各单位运动员单项得分总和分别录取男、女团体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团体前三名奖牌及各名次分均带入第十二届市运会各代表团总成绩。如遇得分相等,则以第1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八、报名和报到
1、报名:各参赛队须填写报名单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于赛前30天寄至泉州市体育局竞训科,并将电子报名表发至市体育局竞训科邮箱(22130036@163.com),逾期报名以不参赛论。
2、报到:各参赛队于赛前1日到赛区报到,报到时须交验运动员二代居民身份证及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九、经费
各参赛队差旅费、食宿费、市内交通费自理,食宿标准以各单项补充通知为准。
十、其他
1、各参赛单位必须为全体参赛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20年泉州市少年儿童武术套路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待定。
二、竞赛地点:泉州市剑影武校。
三、参赛单位:各县(市、区)。
四、竞赛项目:
1、甲组、乙组、丙组:自选长拳;长器械一项(枪、棍任选);短器械一项(刀、剑任选)。甲、乙组另可增报自选南拳项目。
2、丁组:拳术(少年规定拳);国家规定初级器械(刀、枪、剑、棍任选一项)。
传统组:甲组:传统拳、传统器械各报一项。
乙组:传统拳、传统器械各报一项。
五、参加办法:
1、参赛队员必须是泉州户籍或具有泉州学籍的运动员并参加年度注册或确认方可参赛(注册办法另发)。
2、运动员年龄规定:
甲组 2005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者;
乙组 2007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出生者;
丙组 2009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出生者;
丁组 2011年1 月1日以后出生者。
传统组:
甲组 2003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者
乙组 2006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出生者
3、参赛人数: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运动员各组别男、女各4人。
传统组:每队限报12人,男女不限。
4、运动员资格由各县(市、区)文体局负责审核,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则取消该单位所有比赛名次。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都必须参加年度注册。
六、竞赛办法:
1、本次比赛为个人单项。
2、竞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武术套路竞赛规则》(试行)进行比赛。
3、竞赛类比赛难度动作:
(1)甲、乙组难度动作不限;
(2)甲、乙组运动员选报不同等级的同种技术类型的动作和动作难度接连接动作,不得超过二次,超过规定者,按前二次计算难度分数。
(3)丙组:A级同一动作难度只能计算一次分数,同一动作难度加连接难度可计算二次分数(连接难度);B级连接难度只能选做一次;C级(含C级)以上连接难度不计分。
(4)下降分只能放在最后一个难度。
(5)对必选动作要求:参加自选套路运动员必须选做规则中对各项目要求的主要动作内容。
七、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1、录取名次:各组各单项均录取前六名,参赛人数不足6人(含6人)减一录取,只有1人参赛颁发表演奖证书,不录取名次。
2、计分办法:各单项前六名(传统组比赛除外),按7、5、4、3、2、1计分,团体总分按各单位运动员名次得分总和分别录取男、女团体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团体前三名奖牌及各名次分均带入第十一届市运会各代表团总成绩。如遇得分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八、竞赛监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1、竞赛监督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规则执行。
2、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3、裁判员的选派另行通知。
九、报名和报到:
1、报名:各参赛队须填写报名单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于赛前30天寄至泉州市体育局竞训科,并将电子报名表发至市体育局竞训科邮箱(22130036@163.com),逾期报名以不参赛论。
2、报到:各参赛队于赛前1日到赛区报到,报到时须交验运动员二代居民身份证及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十、经费:
各参赛队差旅费、食宿费、市内交通费自理,食宿标准以各单项补充通知为准。
十一、其他
1、各参赛单位必须为全体参赛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20年泉州市少年儿童跆拳道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待定。
二、地点:待定。
三、参赛单位:各县(市、区)。
四、竞赛项目
男子:48kg、51kg、55kg、59kg、63kg、68kg、73kg以上;
女子:44kg、46kg、49kg、52kg、55kg、59kg、63kg以上;
乙组:
男子:39kg、42kg、45kg、48kg、51kg、55kg、58kg以上;
女子:36kg、39kg、42kg、44kg、46kg、49kg、52kg以上;
丙组:
男子:30kg、33kg、37kg、40kg、43kg、46kg、49 kg以上;
女子:28kg、31kg、34kg、37kg、40kg、43kg、46kg以上
五、参加办法
1、参赛队员必须是泉州户籍或具有泉州学籍的运动员并参加年度注册或确认方可参赛(注册办法另发)。
2、运动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出具贴有本人照片(盖章)的体检(含心电图、脑电图、肝功)健康证明及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运动员年龄规定:
甲组: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出生者;
乙组: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者;
丙组: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4、参加人数:
各单位可报领队、教练员、医生各1人,甲、乙、丙组男、女运动员各8人,每级别限报2人,每名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组别一个级别的比赛。
5、运动员资格由各县(市、区)文体局负责审核,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则取消该单位所有比赛名次。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都必须参加年度注册。
六、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跆拳道竞赛规则》。
2、比赛采用单败淘汰赛制。
3、每场比赛为3个回合,每回合2分钟,回合之间休息1分钟。
4、运动员必须自备跆拳道参赛服及符合竞赛规则的护裆、护臂、护腿(比赛时必须穿在道服内),违者不予比赛。
5、比赛使用大会统一提供的头盔、护身。
6、抽签于比赛前一天举行。
7、称体重:按中国跆拳道协会最新制定的《跆拳道比赛抽签、运动员称重及检录、检查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七、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1、录取名次:每个级别录取前六名,第三名、第五名并列,参赛数不足录取数,按减一录取。各组别报名不足三个单位或只有2人参加,不比赛。
2、计分办法:各单位运动员单项名次得分总和(按第一名7分,第二名5分,第三名3.5分,第五名1.5分计)录取男、女团体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团体前三名奖牌及各名次分均带入第十二届市运会各代表团总成绩。如遇得分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八、报名和报到
1、报名:各参赛队须填写报名单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于赛前30天寄至泉州市体育局竞训科,并将电子报名表发至市体育局竞训科邮箱(22130036@163.com),逾期报名以不参赛论。
2、报到:各参赛队于赛前1日到赛区报到,报到时须交验运动员二代居民身份证及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九、经费
各参赛队差旅费、食宿费、市内交通费自理,食宿标准以各单项补充通知为准。
十、其他
1、各参赛单位必须为全体参赛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20年泉州市少年儿童摔跤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待定。
二、地点:南安。
三、参赛单位:各县(市、区)。
四、竞赛项目
男子甲组:50kg、55kg、60kg、66kg、74kg;
女子甲组:48kg、51kg、55kg、59kg、63kg。
男子乙组:45kg、 50kg、54kg、58kg、63kg;
女子乙组:46kg、49kg、52kg、56kg、60kg。
五、参加办法
1、参赛队员必须是泉州户籍或具有泉州学籍的运动员并参加年度注册或确认方可参赛(注册办法另发)。
2、参赛队员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贴有本人照片(盖章)的近期体检(心电图、脑电图、肝功)健康证明及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方可参赛。
3、运动员年龄规定:
甲组: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乙组: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4、参赛人数: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医生1人,运动员男女各12人。每级别限报2人;允许多报参赛队,视为超编人员,计个人成绩但不计入团体总分。
5、运动员资格由各县(市、区)文体局负责审核,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则取消该单位所有比赛名次。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都必须参加年度注册。
六、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摔跤竞赛规则》。
2、比赛采用复活制。
七、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1、录取名次:每个级别录取前六名,第三名、第五名并列。参赛数不足录取数,按减一录取。
2、计分办法:各单位运动员单项名次得分总和(按第一名7分,第二名5分,第三名3.5分,第五名1.5分计)录取男、女团体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团体前三名奖牌及各名次分均带入第十二届市运会各代表团总成绩。如遇得分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八、报名和报到
1、报名:各参赛队须填写报名单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于赛前30天寄至泉州市体育局竞训科,并将电子报名表发至市体育局竞训科邮箱(22130036@163.com),逾期报名以不参赛论。
2、报到:各参赛队于赛前1日到赛区报到,报到时须交验运动员二代居民身份证及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九、经费
各参赛队差旅费、食宿费、市内交通费自理,食宿标准以各单项补充通知为准。
十、其他
1、各参赛单位必须为全体参赛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20年泉州市少年儿童柔道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待定。
二、地点:石狮。
三、参赛单位:各县(市、区)。
四、竞赛项目:
男子甲组:-50kg 、-55kg、-60kg、-66kg、-73kg、-81kg、+81kg女子甲组:-44kg 、-48kg、-52kg、-57kg、-63kg、-70kg、 +70kg
男子乙组:-45kg 、-50kg、-55kg、-60kg、-66kg、-73kg 、+73kg
女子乙组:-40kg 、-44kg、-48kg、-52kg、-57kg、-63kg 、+63kg
五、参加办法:
1、参赛队员必须是泉州户籍或具有泉州学籍的运动员并参加年度注册或确认方可参赛(注册办法另发)。
2、参赛队员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贴有本人照片(盖章)的近期体检(心电图、脑电图、肝功)健康证明及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方可参赛。
3、运动员年龄规定:
甲组: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乙组: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4、参赛人数: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医生1人,运动员男女各16人。每级别限报2人;允许多报参赛队,视为超编人员,计个人成绩但不计入团体总分。
5、运动员资格由各县(市、区)文体局负责审核,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则取消该单位所有比赛名次。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都必须参加年度注册。
六、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柔道竞赛规则》。
2、比赛采用单败淘汰全复活制,比赛时间4分钟。
3、运动员参赛所穿的柔道服尺寸大小必须符合规则要求,女运动员必须自备全白色或米黄色的T恤衫。
七、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1、录取名次:每个级别录取前六名,第三名、第五名并列。参赛数不足录取数,按减一录取。
2、计分办法:各单位运动员单项名次得分总和(按第一名7分,第二名5分,第三名3.5分,第五名1.5分计)录取男、女团体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团体前三名奖牌及各名次分均带入第十二届市运会各代表团总成绩。如遇得分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八、报名和报到
1、报名:各参赛队须填写报名单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于赛前30天寄至泉州市体育局竞训科,并将电子报名表发至市体育局竞训科邮箱(22130036@163.com),逾期报名以不参赛论。
2、报到:各参赛队于赛前1日到赛区报到,报到时须交验运动员二代居民身份证及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九、经费:
各参赛队差旅费、食宿费、市内交通费自理,食宿标准以各单项补充通知为准。
十、其他
1、各参赛单位必须为全体参赛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20年泉州市少年儿童帆船帆板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待定。
二、地点:惠安县青山湾。
三、参赛单位:各县(市、区)。
四、竞赛项目
(一)帆船OP级
1、男、女甲组:奥林匹克航线赛
2、男、女乙组:奥林匹克航线赛
3、男、女丙组:奥林匹克航线赛
(二)帆板(T293)
1、男、女甲组:奥林匹克航线赛、长距离赛
2、男、女乙组:奥林匹克航线赛、长距离赛
(三)帆船激光级
男、女组:奥林匹克航线赛、长距离赛
五、参加办法
1、参赛队员必须是泉州户籍或具有泉州学籍的运动员并参加年度注册或确认方可参赛(注册办法另发)。
2、运动员年龄规定:
OP帆船:甲组 2005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者;
乙组 2007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出生者;
丙组 200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帆 板:甲组 2002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出生者;
乙组 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帆船激光级: 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3、参赛人数:
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参赛运动员人数不限。
4、运动员资格由各县(市、区)文体局负责审核,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则取消该单位所有比赛名次。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都必须参加年度注册。
六、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帆船竞赛规则、各级别规则、竞赛通知、航行细则和本竞赛规程。
2、参赛器材由大会统一提供,OP帆船使用国产船体,帆板采用T293及其配套器材。
3、比赛的运动员应穿着有足够浮力的救生衣(自备),违者取消竞赛资格。
4、各单位需对各自报名参赛的运动员的健康状况和水中自救能力负责。在报到时需向大提交有运动员本人与教练签名的1000米游泳自救能力保证书。
七、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1、录取名次:各单项均录取前6名,6人或6人以下参赛减一录取。
2、计分办法:各单项前六名按7、5、4、3、2、1计分,团体总分按各单位运动员个人名次得分之和分别录取帆船、帆板团体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团体前三名奖牌及各名次分均带入第十二届市运会各代表团总成绩。如遇得分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八、报名和报到
1、报名:各参赛队须填写报名单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于赛前30天寄至泉州市体育局竞训科,并将电子报名表发至市体育局竞训科邮箱(22130036@163.com),逾期报名以不参赛论。
2、报到:各参赛队于赛前1日到赛区报到,报到时须交验运动员二代居民身份证及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九、经费
各参赛队差旅费、食宿费、市内交通费自理,食宿标准以各单项补充通知为准。
十、其他
1、各参赛单位必须为全体参赛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20年泉州市少年儿童皮划赛艇
激流回旋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待定。
二、地点:南安水上训练基地。
三、参赛单位:各县(市、区)。
四、竞赛项目(4项)
男女甲、乙单人皮艇: 1000米、500米;
划艇甲组:单人划艇1000米、500米;
划艇乙组:单人划艇1000米、500米;
男女甲、乙单人赛艇:测功仪2000米、水上1000米;
男女甲、乙激流回旋:1000米静水。
五、参加办法
1、参赛队员必须是泉州户籍或具有泉州学籍的运动员并参加年度注册或确认方可参赛(注册办法另发)。
2、运动员年龄规定:
皮划赛艇甲组:2003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出生者;
皮划赛艇乙组: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激流回旋甲组:2002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出生者;
激流回旋乙组: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3、参赛人数:
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12人。
4、运动员资格由各县(市、区)文体局负责审核,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则取消该单位所有比赛名次。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都必须参加年度注册。
5、各单位需对各自报名参赛运动员 的健康状况和水中自救能力负责。在报到时需向大会提交有运动员本人与主管教练签名的200米自救能力保证书和全体运动员有效的人身保险证明。
六、竞赛办法
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皮划艇竞赛规则》。
七、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1、录取名次:各单项均录取前6名,6人或6人以下参赛减一录取。
2、团体名次:各单项前六名按7、5、4、3、2、1计分,团体总分按各单位运动员个人名次得分之和分别录取男、女团体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团体前三名奖牌及各名次分均带入第十二届市运会各代表团总成绩。如遇得分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八、报名和报到
1、报名:各参赛队须填写报名单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于赛前30天寄至泉州市体育局竞训科,并将电子报名表发至市体育局竞训科邮箱(22130036@163.com),逾期报名以不参赛论。
2、报到:各参赛队于赛前1日到赛区报到,报到时须交验运动员二代居民身份证及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九、经费
各参赛队差旅费、食宿费、市内交通费自理,食宿标准以各单项补充通知为准。
十、其他
1、各参赛单位必须为全体参赛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20年泉州市少年儿童散打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待定。
二、地点:待定。
三、参赛单位:各县(市、区)。
四、竞赛项目:
甲组(男):48kg、52 kg、56 kg、60kg、65kg、70kg、75kg
甲组(女):48kg、52kg、56kg
乙组(男):44kg、48kg、52kg、56kg、60kg、65kg、70kg
乙组(女):44kg、48kg、52kg
丙组(男):40 kg、44kg、48kg、52kg、56kg
丙组(女):36kg、40kg、44kg
五、参加办法:
1、参赛队员必须是代表泉州市在福建省体育局注册的队员方能参赛(注册办法另发)。
2、运动员必须交验赛前15天内的运动员体检证明(具体内容为:脑电图、心电图、血压、脉膊)和人身保险证明,以上各项缺任一项不能参加比赛。
3、各单位可报领队、教练、医生各1人,运动员25人,每级别限报1人,每个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组别一个级别的比赛。
4、运动员年龄规定:
少年甲组 2004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者
少年乙组 2006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者
少年丙组 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5、各代表队报到后,大会医务监督组将对运动员进行抽查,如发现问题,则取消比赛资格。
6、各代表队应自备护齿、护裆、背心(红、黑)短裤各一套,不戴护齿和护裆者不得参加比赛。
六、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武术散打竞赛规则》。
2、报到后先称量体重,然后抽签进行编排。
3、采用单败淘汰制,4人(不含4人)以下采用单循环制。
七、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1、录取名次:各单项均录取前6名,6人或6人以下参赛减一录取。
2、团体名次:各单项前六名按7、5、4、3、2、1计分,团体总分按各单位运动员个人名次得分之和分别录取男、女团体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团体前三名奖牌及各名次分均带入第十二届市运会各代表团总成绩。如遇得分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八、报名和报到
1、报名:各参赛队须填写报名单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于赛前30天寄至泉州市体育局竞训科,并将电子报名表发至市体育局竞训科邮箱(22130036@163.com),逾期报名以不参赛论。
2、报到:各参赛队于赛前1日到赛区报到,报到时须交验运动员二代居民身份证及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九、经费
各参赛队差旅费、食宿费、市内交通费自理,食宿标准以各单项补充通知为准。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20年泉州市少年儿童空手道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待定。
二、地点:待定。
三、竞赛项目:
1、男子个人组手 、个人型
男子甲组:-38 kg、-40 kg、+40 kg、个人型
男子乙组: -33 kg、-35 kg、+35 kg、个人型
2.女子个人组手、个人型
女子甲组:-36 kg、-38 kg、+38 kg、个人型
女子乙组:-29 kg、-31 kg、+31 kg、个人型
四、参加办法 :
1、参赛队员必须是代表泉州市在福建省体育局注册的队员方能参赛(注册办法另发)。
2、运动员年龄规定:
少年甲组:2007年1月1日出生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者。
少年乙组:200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3、参赛人数:
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运动员22人,各小项限报2人。
4、报名确认后不得更改,如所报级别不足3人时,可在可在领队会议上通报合并到上一级别,但不允许跨级或替换运动员,如调整后仍不足3人,不进行比赛。
5、各参赛单位须为本单位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办理运动专项意外伤害保险,其在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等事故,由相关保险解决,主办和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竞赛办法
1、以世界空手道联盟最新9.0版本规则为基础,采用部分要求按照具体方案执行原则。
2、比赛采用“五人制”裁判小组、简单多数的裁决方式,比赛场上任何“得分”或“犯规”均需要有两名以上裁判支持才可进行判定,场上所有裁判仅有一票权。
3、犯规处罚采用现行世空联比赛规定的犯规判罚原则,各组别采用一类、二类犯规合并累计计算方法,即一场组手比赛中,选手最多累计犯规四次即出局,有行为意识上严重犯规者则直接判罚 “失格”。
4、所有比赛采用单败淘汰制。
5、组手比赛:
比赛采用现行世空联比赛规程的比赛时间规定,各组别组手赛事均为每场比赛1场,每局比赛时间1分半钟,比赛结束如比分相同则由裁判直接判定,不再进行加时赛。
6、型比赛:
(1)采用四大流派(系东流、刚柔流、松涛流、和道流)的基础型作为正式比赛项目。
(2)型比赛每队各组别不限报名人数。
(3)个人型比赛,在前三轮的比赛中,运动员所表演的型不得重复,三轮过后每轮比赛不得与上一轮型重复。
7、组委会负责提供比赛专用垫子,负责提供用于打分及显示的电子软件等。
8、参赛运动员必须自备道服、拳套、护腿、护脚、躯干护具、护裆、护齿、红蓝方色带等,组委会现场不提供任何护具类装备。
六、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1、录取名次:各单项均录取前6名,6人或6人以下参赛减一录取。
2、团体名次:各单项前六名按7、5、4、3、2、1计分,团体总分按各单位运动员个人名次得分之和分别录取男、女团体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团体前三名奖牌及各名次分均带入第十二届市运会各代表团总成绩。如遇得分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七、报名和报到
1、报名:各参赛队须填写报名单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于赛前30天寄至泉州市体育局竞训科,并将电子报名表发至市体育局竞训科邮箱(22130036@163.com),逾期报名以不参赛论。
2、报到:各参赛队于赛前1日到赛区报到,报到时须交验运动员二代居民身份证及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八、经费
各参赛队差旅费、食宿费、市内交通费自理,食宿标准以各单项补充通知为准。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20年泉州市少年儿童三人篮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待定。
二、地点:待定。
三、参赛单位:各县(市、区)。
四、竞赛项目
男子少年乙组、丙组;女子少年乙组、丙组。
五、参加办法
1、参赛队员必须是代表泉州市在福建省体育局注册的队员方能参赛(注册办法另发)。
2、运动员年龄规定:
乙组:2005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者;
丙组:200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3、参赛人数:
各单位各组可报男、女队各一队,每队可报领队兼教练1人,运动员6人(不少于4 人),只允许4名运动员赴赛区参赛。
4、运动员资格由各县(市、区)文体局负责审核,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则取消该单位所有比赛名次。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都必须参加年度注册。
5、各队必须备有两套(深浅)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号码规格必须符合规则规定。
六、竞赛办法
1、赛制:根据报名球队数量确定相应赛制。
2、比赛和计分办法采用中国篮协最新审定的《三人篮球规则》,并执行以下规定:
(1)场地要求:比赛场地面积为15×11米;
(2)比赛用球:男子使用7号球,女子使用6号球;。
(3)计分方法:每次从圆弧线以内区域出手中篮计1分;圆弧线外出手投篮中篮计2分;每次罚球出手中篮计1分;
(4)常规的比赛时间为10分钟,在死球状态下和罚球期间应停止计时钟,每次进攻时间为12秒;
(5)在常规比赛时间结束之前先得到21分或以上即为获胜。如果常规比赛时间结束时比分相等,则应进行决胜期比赛,在决胜期中率先取得2分的球队获胜;
(6)球队累计犯规达到6次后处于全队犯规处罚状态,队员不因个人犯规的次数被判出局。全队累计第10次及随后的犯规总是判给对方2次罚球和球权。违反体育运动精神的犯规和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应登记该队2次犯规,队员第1次违反体育运动精神的犯规应判给对方2次罚球,但不给球权,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包括同1名队员第2次违反体育运动精神的犯规),应总是判给对方2次罚球以及随后的球权。所有的技术犯规总是判给对方1次罚球;
(7)常规比赛时间和决胜期,每队只有一次暂停机会;
(8)比赛期间教练员不得指挥队员比赛。
七、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各组别均录取前六名,按7、5、4、3、2、1计分,团体总分按各单位各组名次得分之和录取团体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团体前三名奖牌及各名次分均带入第十二届市运会各代表团总成绩。参赛队不足录取数,按实际队数录取。
八、报名和报到
1、报名:各参赛队须填写报名单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于赛前30天寄至泉州市体育局竞训科,并将电子报名表发至市体育局竞训科邮箱(22130036@163.com),逾期报名以不参赛论。
2、报到:各参赛队于赛前1天到赛区报到,报到时须交验运动员二代居民身份证及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九、经费
各参赛队差旅费、食宿费、市内交通费自理,食宿标准以各单项补充通知为准。
十、其他
1、各参赛单位必须为全体参赛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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