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市直机关各系统、各学校、各行业体协、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各乡镇社区:
为贯彻落实《体育法》和《全民健身条例》,推动《泉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实施,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高老、中、青、少、儿童等各个年龄段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掀起泉州市全民健身新高潮。经研究,拟于7-8月份举办2019年福建省全民健身运动会泉州市第24届“匹克杯”百队千场广场篮球赛。现将竞赛规程发给你们,望各单位广泛发动,积极组队参赛。
附件:2019年福建省全民健身运动会泉州市第24届“匹克杯”百队千场广场篮球赛规程
泉州市全民健身领导小组
2019年6月17日
2019年福建省全民健身运动会泉州市
第二十四届“匹克杯”百队千场篮球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泉州市全民健身领导小组
二、承办单位:泉州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泉州市体育场馆管理服务中心
泉州市篮球协会
泉州市直体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四、冠名单位:匹克体育
五、运营单位:福建匹克体育产业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六、竞赛分组:
(一)儿童组(U8、U10、U12)
(二)少年组(13—17岁)
(三)青年组(18—23岁)
(四)成年组(24—45岁)
(五)中老年组(46岁以上)
(六)女子组(不分年龄)
七、竞赛时间、地点:
(一)比赛时间:2019年7月中下旬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比赛地点:泉州市体育中心全民健身示范点侨乡室外篮球场。
(备注:如遇雨天,移至侨乡体育馆、豪盛馆或泉州体育运动学校篮球馆进行)
八、参加办法:
(一)各组别运动员可以自由组队报名,自行组队的可自取名称,所取的名称必须积极、健康、文明,有利于创造良好全民健身氛围。
(二)每队可报运动员12名,领队、教练员各1名。领队、教练员可由运动员兼,但出场人员以报名表中的运动员为准,不能超过12人。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是身体健康者,运动员报名后,不得再变更。
(四)本年度已在中国篮协及省级体育主管部门注册的运动队运动员不得参赛。
九、运动员年龄资格:
(一)儿童组
1.U8组: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出生,男女不限;
2.U10组: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男女不限;
3.U12组男子组: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
(二)少年组:2003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间出生者;
(三)青年组:1997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间出生者;
(四)成年组:1974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间出生者;
(五)中老年组:1974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
(六)女子组不分年龄。
十、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篮球规则、小篮球规则及相关规则解释。
(二)比赛赛制
根据各组别报名的队数确定相应赛制。原则上采用分组单循环,再进行交叉淘汰。
(三)名次的排列
按照规则的规定进行名次排列。
(四)如某组别出现报名人数不足2队(含2队)的情况,则此组别取消。
(五)少年组第一、二节比赛各队必须分两个阵容上场(不重复),第三、四节不限。
十一、报名办法:(仅接受线上报名)
(一)报名日期:即日起至7月10日
报名时间:每日9:30--20:00(待定)
(二)报名方式:
1.微信搜索“匹克体育产业”微信公众号扫描二维码获取报名信息。
2.下载报名表,并在报名表上填写真实有效的信息。
3.通过“匹克体育产业”微信公众号进入报名平台,填写相关报名信息,上传报名表,缴纳报名费,完成报名。(报名期间若确有球员受伤等原因要更改,请于领队会当天现场与组委会人员对接,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材料:
报名资料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验完立即返还)、照片(一寸彩色近期正面数码照)、报名表、队员通讯录、参赛保证金(每队1000元)。
儿童组、少年组报名须知:报名参赛的队员如没有身份证,开赛前需提供户口簿原件(验完即时返还)、身份证明(户口簿本人一页复印完贴本人彩色照片,到社区(村)居委会或者派出所签“照片与本人信息相符,为同一个人”并加盖印章。)
(四)报名球队每人交150元(儿童组每人120元),可以获得主办方提供的篮球大礼包一个,包括印有球队队名比赛专用球服两套、保险一份、培训课程劵、秩序册等,其中课程培训劵只针对U8、U10、U12组别。
(五)报名参赛队伍如有参加比赛,且赛时听从安排、无违规事件发生,赛后可退还1000元赛事保证金。
(六)报名参加本次赛事的运动员,即默认自愿加入成为冠名商匹克体育会员。
十二、领队、教练、裁判员联席会议
时间、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十三、录取名次
(一)各组别录取前6名,不足6队则减一录取,分别发给奖牌或奖杯,同时,颁发获得前三名的奖金,奖金数如下:
组别 |
U8 |
U10 |
U12 |
少年组 |
青年组 |
成年组 |
中年组 |
女子组 |
第一名 |
900 |
900 |
900 |
1500 |
2500 |
5000 |
2000 |
2000 |
第二名 |
700 |
700 |
700 |
1200 |
2000 |
3000 |
1500 |
1500 |
第三名 |
500 |
500 |
500 |
1000 |
1500 |
2000 |
1000 |
1000 |
(二)未取得名次的参赛队伍,在赛中无发生违规违纪事件并参加开(闭) 幕式和比赛的,给予颁发优秀组织奖证书;
(三)本赛事增设各组别四个单项奖:得分王、篮板王、助攻王、球队荣誉奖,各项奖励500元。
十四、其他
(一)各参赛队队员必须穿着赛事指定篮球运动服装参赛。若有运动员没穿赛事指定篮球运动服装,裁判有权禁止运动员上场比赛,判罚该队弃权。
(二)各参赛队在整个赛事无发生违反《全国篮球竞赛管理办法》及竞赛规程条款等违纪事件,赛后可凭收款收据到报名点退还。如在赛中或赛后被举报或查实发现有假身份信息等违规事件,将取消全部成绩、名次,参赛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比赛费用。
(三)如对某队参赛运动员资格有异议,须在本场比赛结束前向当值裁判提交书面申诉材料、包括该队员在比赛场上的照片及申诉保证金1000元,由当值裁判联系资格审查处工作人员给予审查,申诉成功后全额退还保证金。
(四)由赛事组委会指定品牌比赛用球,儿童组U8为4号球,U10、U12为5号球,其他各组别男子为7号球、女子为6号球。
(五)大会仲裁、技术代表、裁判长、裁判员及辅助裁判由泉州市篮协负责选派和管理。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泉州市体育局。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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