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体育局加强游泳馆(池)管理 推动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
来源 :泉州市体育局 时间:2020-08-03 17:29 浏览量:

今年以来,受疫情影响,泉州市游泳馆(池)1月份起全部停业。进入夏季,全市各地游泳馆(池)开放开业速度加快。市体育局积极贯彻落实福建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关于做好体育健身场所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加强疫情常态化游泳馆(池)管理,推动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确保全市游泳馆(池)有序推动开工复产,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市体育局党组认真按照省、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暨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相关会议部署要求和市防控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文件精神,严格落实体育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游泳馆(池)复工复产安全风险管控,有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指导县(市、区)体育主管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二、开展安全隐患排查。58—13日,市体育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回头看检查,共抽查全市12个县(市、区)20家游泳馆(池),当场指出存在隐患16处,均已整改完成。

三、制定开放指导意见。制定《泉州市体育局关于游泳馆(池)场所开放开业的指导意见》,对全市游泳馆(池)场所开放开业提出指导意见。同时,结合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关于做好体育健身场所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的通知》精神,印发《泉州市体育局关于切实做好体育健身场所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的通知》,要求各地体育部门落实常态防控、强化应急处置、强化人员管理、严控规模密度、强化场地管理和监控管控。

四、做好动态管理和台账汇总。市体育局按照省、市要求,定期对全市游泳馆(池)开放情况进行摸底,各县(市、区)体育部门每月15日、30日上报属地游泳馆(池)开放情况,并及时统计汇总、完善台账信息。截至731日,全市已开放游泳场所134家,均办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已开放游泳馆(池)工作人员1020名,均已进行核酸检测并且全部合格。

五、及时更新公布“一单两库”。717日,在市体育局官方网站公布“一单两库”名单。其中全市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4项、体育执法人员名录库中执法人员44人,经营市场主体名录库方面,截至715日,全市共登记游泳馆(池)182家。

六、联合开展“双随机”检查。727日—31日,市体育局联合市卫健委、市市管局对全市游泳馆(池)等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开展双随机检查。从市级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人员3名、市卫健委和市市管局各派出1名执法人员,从经营市场主体名录库中的191家经营单位中按抽取15家进行检查,抽查比例7.85%,检查范围覆盖全市13个县(市、区),重点检查经营单位疫情常态化下防控措施、救生员配备、相关证件公示、游泳人员控制和水质达标情况。经检查,抽检的15家经营单位中合格8家,已责令存在问题的7家经营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并将对检查整改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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