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体育局 泉州市卫健委 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0年全市公共游泳馆(池)等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报
来源 :泉州市体育局
时间:2020-08-26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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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文体旅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区教育文体旅游局、泉州台商区民生保障局,泉州市卫生计生执法支队:
为做好泉州市公共游泳馆(池)等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的监管,规范市场,保障广大群众的安全,根据《全民健身条例》、《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公共游泳场所管理办法》,7月27日—7月31日,泉州市体育局、泉州市卫健委、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范围内的公共游泳馆(池)等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市范围内向社会公众开放的经营性游泳场所。
其他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
二、抽查方式
(一)检查人员:在市体育局公布的2020年泉州市体育系统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人员3名;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各派检查人员1名。
(二)经营主体:在市体育局公布的2020年泉州市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监管事项市场主体名录库191家经营单位中随机抽取15家进行检查,抽查比例为7.85%。
三、检查内容:
(一)开办经营性游泳馆(池)是否取得营业执照、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二)已获批准或者备案的经营性游泳馆(池)进行改建、扩建或者整改的,是否重新办理审批或者备案手续后开放;
(三)开放的游泳馆(池)是否按标准配备救生员、是否配备标准的安全设施、是否建立健全相关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做好相关安全信息的公示、是否按规定数量控制入场游泳人数、是否按规定开展游泳培训、水质是否达标。
(四)攀岩、潜水、滑雪等高危体育经营项目是否办理泉州市级经营许可证。
(五)经营场馆疫情常态防控措施是否到位,包括人员控制、消毒卫生、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八闽健康码核验等。
四、检查结果
经统计,被检查的15家经营单位中合格8家,责令整改7家,检查整改问题和隐患17项。(具体检查情况见附件一)
存在问题:检查发现,部分经营主体存在救生员、高危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证件没有悬挂在显著位置、水深标识不明显、未进行第三方水质检测或者检测报告未及时公示等问题。
整改结果:截至8月19日,7家单位已全部完成整改(具体整改情况见附件二)
五、下一阶段工作
下阶段,市体育局将继续督促指导各县(市、区)体育主管部门加强对高危体育经营项目的巡查,规范高危体育经营项目市场,保障广大群众的人身安全。
附件:1. 2020年公共游泳馆(池)等高危险性体育经
营项目“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
2. 2020年公共游泳馆(池)等高危险性体育经
营项目“双随机一公开”整改情况
泉州市体育局 泉州市卫健委 泉州市市场监管局
2020年8月26日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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