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30-0800-2022-00026
- 备注/文号:泉体〔2022〕3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体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5-26
各县(区、市)文体旅游局,晋江市体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
暑期来临,为做好我市公共游泳场所等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的监管,规范市场,保障广大群众的安全,根据《全民健身条例》、《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公共游泳场所管理办法》,现公布2022年度泉州市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一单两库”(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名录库和经营市场主体名录库)名单(见附件)。
各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本辖区范围内高危险性体育经营市场的检查整顿,确保疫情常态化下各经营场所做好防控措施,正常开放开业。漂流、滑翔伞等高危体育经营项目在我市开展经营的数量越来越多,各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要纳入监管范围,同步开展检查。
近期,市体育局将联合市直相关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另文下发)。
附件:1. 泉育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 泉州市体育系统执法人员名录库(2022年)
3. 泉州市体育局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监管事项市场主体名录库(2022年)
泉州市体育局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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