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30-0200-2022-00053
    • 备注/文号:泉体〔2022〕9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体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0-19
    泉州市体育局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泉州市体卫融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10-19 11:02

    丰泽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丰泽区华大街道办事处,华侨大学体育学院:

    体育是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途径,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泉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精神,促进国家、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发展,持续推进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由泉州市体育局、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开展2022年泉州市体卫融合试点工作,打造体卫融合泉州样板工程。为保障试点工作科学、有序推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与健康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全民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为目标,充分发挥体育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中的作用,结合泉州实际,以丰泽区华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丰泽区华大街道办事处所管辖社区为试点区域,以华侨大学体育学院为牵头单位,开展2022年泉州市体卫融合试点工作,深入推进体育、医疗的资源共享、技术共济、人才共育、特色共建,探索实施社区体卫融合服务模式,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为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夯实基础,为健康中国、健康福建建设贡献泉州方案。

    二、工作目标

    通过市、区体育部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街道(社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高等院校体育学院有机协作,探索运用运动处方、健康教育等非医疗健康方式,构建准确测试、科学评估、运功干预、运动监控、数据跟踪科学健身指导体系,促进慢性病人群病情改善、增进健康,在大众科学运动、运动康复、慢性病预防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为在全市、全省推广体卫融合和非医疗健康干预工作奠定实践和理论基础。

    三、工作机构

    为推进试点工作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成立泉州市2022年体卫融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汪水永  泉州市体育局局长

    黄育奇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副组长:汪国庆  泉州市体育局副局长

    王家春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员:洪晓峰  泉州市体育局群众体育科科长

    洪如龙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科负责人

    胡国鹏  华侨大学体育学院副院长

    杨晓兰  泉州市丰泽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

    史丽萍  泉州市丰泽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王晴蓝  泉州市丰泽区华大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少阳  泉州市丰泽区华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

    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泉州市体育局群众体育科,负责联络和协调试点工作成员单位。联系人:陈东兴,联系电话:22786781

    四、工作内容

    (一)配套场地

    建立体卫融合工作站点:整合丰泽区华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关场所和丰泽区华大街道所属社区健身场所、健康小屋等,借助华侨大学体育学院运动科学与健康实验中心条件,建设体卫融合工作站点至少1个,配置场地和专业人员(运动处方师、医护人员)和基础检查设备;加强氛围布置,在工作站布置试点工作相关内容及图片。

    目标规模:设置体卫融合工作站点至少1个,包含健康评估、运动干预、交流休息等区域,面积在50m2以上,能够开展运动处方指导工作。

    〔责任单位:华侨大学体育学院、丰泽区华大街道办事处、丰泽区华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设施设备

    1.配置室内运动监控、体质健康监测等设备,形成一系列运动健康测试、干预、监控系统;

    2.配备若干抗阻器械、有氧单车、小器械、瑜伽垫等设备。

    〔责任单位:华侨大学体育学院、丰泽区华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丰泽区卫健局、丰泽区文体旅游局、丰泽区华大街道办事处〕

    (三)打造体卫融合示范圈

    充分结合“15分钟健身圈、“15分钟社区生活圈,建设形成以丰泽区华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丰泽区华大街道所属社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为依托,以体卫融合工作站为中心的,适合老年人、慢性病患者为主要群体的邻里体卫融合示范圈,提供运动健康公共服务,营造浓厚的运动健身氛围,鼓励社区老年人、慢性病群体加入试点工作,接通体育运动和社区健康管理之间的桥梁。

    在示范站点长期为社区居民提供科学运动指导服务,为老年人、高血压患者、糖尿病患者、痛风患者制定运动健康处方,指导科学运动健身,进行运动干预。

    〔责任单位:华侨大学体育学院、丰泽区卫健局、丰泽区文体旅游局、丰泽区华大街道办事处、丰泽区华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推动项目落地

    为社区群众及型糖尿病、慢阻肺等各种类型的慢性病人群提供科学、常规运动指导与干预服务。

    1.开展运动处方服务:在丰泽区华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科学运动与健康指导咨询室,为社区居民提供国民体质测试。邀请体育与医疗领域专家和社区医生定期坐诊,结合健康情况制定普适化运动处方,提供运动医学与慢性病干预诊断和建议。

    目标:202212月底(视新冠疫情防控形势进行调整),每周专家坐诊(运动指导与干预服务)2次以上,诊期半天,服务社区群众100人次以上,开具运动处方100份以上。

    2.实施慢病干预行动:实施“2022年度慢性病运动干预联合行动,筛选、募集慢性病患者进行运动干预和指导。依托华侨大学体育学院科学运动与健康实践基地丰泽区华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运动健康服务实践基地,利用运动监测系统及体适能评估设备,定期组织开展健康体适能评估、运动健康促进宣传教育等,为招募的受试者提供专业的风险筛查、科学运动指导与监控,建立健康档案,帮助慢病患者养成健康的运动生活方式,提高心肺功能与生活质量。

    目标:202212月底(视新冠疫情防控形势进行调整),筛选糖尿病、高血压、慢阻肺等慢性病患者80人以上,建档定制个体化运动处方,跟踪干预3 个月以上。对干预前后进行医学检查和体质检测对比,提供测试记录(测试结果、运动处方、运动干预过程记录和干预结果报告)。

    3.举办健康科普讲座:华侨大学体育学院体育运动专家与社区医生联合举办健康科普讲座,讲解运动、营养等方面知识,引导社区居民与慢病患者学习和掌握运动方法及合理饮食知识。

    目标:至202212月底(视新冠疫情防控形势进行调整),开展讲座6次,授课惠及群众200人次以上。

    〔责任单位:丰泽区卫健局、丰泽区文体旅游局、华侨大学体育学院、丰泽区华大街道办事处、丰泽区华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五)增强示范应用

    总结试点工作,提炼试点经验,提供运动处方干预典型案例5例以上,组织示范参观3次以上,积极进行体卫融合宣传5次以上,强化示范引领与应用,形成泉州样板。

    〔责任单位:华侨大学体育学院、丰泽区卫健局、丰泽区文体旅游局、丰泽区华大街道办事处、丰泽区华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组织实施与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泉州市体卫融合试点工作由泉州市体育局、泉州市卫健委牵头负责,由丰泽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丰泽区卫生健康局、丰泽区华大街道办事处、丰泽区华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华侨大学体育学院共同参与,成立泉州市体卫融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责任明确、分工合理、齐抓共管的推进机制,加强统筹和协调,坚持定期调度,确保试点工作圆满完成。各成员单位在本方案基础上,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积极配合并研究制定具体措施。

    〔责任单位:泉州市体育局、泉州市卫健委,丰泽区卫健局、丰泽区文体旅游局、丰泽区华大街道办事处办事处、丰泽区华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华侨大学体育学院〕

    (二)提供试点保障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将试点工作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该试点工作专项补助经费实行专款专用,明确财务流程,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确保经费使用合理。

    〔责任单位:泉州市体育局、泉州市卫健委,丰泽区文体旅游局、华侨大学体育学院、丰泽区卫健局、丰泽区华大街道办事处、丰泽区华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坚持有序推进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逐步推进宣传、培训、招募和实施干预等各项工作,组织示范参观,形成专项报告。通过试点建设提炼经验,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体卫融合服务模式。

    〔责任单位:泉州市体育局、泉州市卫健委,丰泽区卫健局、丰泽区文体旅游局、丰泽区华大街道办事处、丰泽区华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华侨大学体育学院〕

    (四)注重宣传推广

    注重舆论宣传引导,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博、微信、微视频和客户端等平台,宣讲试点故事、展示创建成果,普及体卫融合和科学健身知识。在全市范围进行经验推广,扩大示范推广效应。

    〔责任单位:泉州市体育局、泉州市卫健委,丰泽区卫健局、丰泽区文体旅游局、丰泽区华大街道办事处、丰泽区华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华侨大学体育学院〕

    (三)各部门责任分工

    1.泉州市体育局

    与市卫健委共同牵头组织实施体卫融合试点工作,负责落实2022年专项补助资金,指导、督促和开展体卫融合试点场所建设、宣传普及、总结推广,协调组织相关运动项目专家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和健身指导,邀请省级以上相关部门进行指导。

    2.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与市体育局共同牵头组织实施体卫融合试点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和开展体卫融合宣传与知识普及,协调组织医学健康专家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和健身指导,邀请省级以上相关部门进行指导。

    3.丰泽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协助推进实施体卫融合试点工作,利用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资源,打造体卫融合示范圈,引导丰泽区具备条件的街道加入到试点创建工作中;配合做好专项资金审核与绩效评价;开展科学健身宣传和知识普及工作,加强宣传,与丰泽区卫健局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并向全区推广。

    4.丰泽区卫生健康局

    协助推进实施体卫融合试点工作,引导丰泽区具备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入到试点创建工作中。指导开展科学健身知识普及,推广非医疗健康干预理念,与丰泽区文体旅游局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并向全区推广。

    5.丰泽区华大街道办事处

    配合协助丰泽区华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配套试点工作所需的场地设施、人员组织等,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相关防控措施的落实,对试点工作进行发动宣传,发动所属社区招募、筛选慢性病人群健康干预对象。

    6.丰泽区华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组织实施体卫融合试点工作,落实试点工作疫情防控常态措施,设立运动健康诊室,与专家团队对接坐诊咨询、招募社区慢性病干预对象,配合做好跟踪干预实施及案例建档工作。积极联合华侨大学体育学院体育运动专家举办健康科普讲座。

     

    7.华侨大学体育学院

    组织实施体卫融合试点工作,选派专家团队,对试点工作提供全面技术支持及人力保障,牵头做好相关试点场所建设及设施设备完善、氛围布置等工作。组织运动医学专家参与运动健康诊室坐诊、开具运动处方、开展科学健康讲座、实施慢性病征集对象干预和跟踪,总结试点工作成效和经验提炼,落实《福建省体卫融合试点建设实施方案》建设指标要求。

     

     

                                        泉州市体育局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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