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30-0200-2025-00071
    • 备注/文号:泉体〔2025〕10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体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0-31
    泉州市体育局关于举办泉州市第四届“海丝名城杯”全民健身网球赛的通知
    时间:2025-10-31 16:29

    各县(市、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泉州市网球协会

    为大力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进一步推广群众性网球运动,在广大群众中引领全民健身新风尚,拟定于1115-16日举办泉州市第四届“海丝名城杯”全民健身网球赛,展现我市群众健康、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泉州实践贡献更多体育力量。

    现将赛事竞赛规程发给你们,请积极发动群众踊跃报名,认真做好组队参赛工作。

    附件1.泉州市第四届“海丝名城杯”全民健身网球赛竞赛

    规程

    2.泉州市第四届“海丝名城杯”全民健身网球赛参赛 保证书

    3.泉州市第四届“海丝名城杯”全民健身网球赛参赛

    免责书

     

     

                                     泉州市体育局

                                   20251031

     

     

    附件1

     

    泉州市第四届“海丝名城杯”全民健身网球赛

    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泉州市体育局

    承办单位:泉州市网球协会

    泉州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

    丰泽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丰泽区华大街道办事处

    协办单位:海丝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二、比赛日期:20251115-16

    三、比赛地点:海丝卡尔美网球中心

    四、比赛项目:男子双打、女子双打

    五、参赛资格

    (一)参赛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即出生日期为19541116日(含)至20071115日(含)

    (二)凡泉州市户口和在泉州居住人口(2025630日前在泉州办理居住证的)均可参加;工作单位在泉州市的公民(2025630日前签订劳动合同)均可参加。

    (三)参赛运动员按个人组合报名。

    (四)运动员必须是经医生检查身体健康者,在比赛期间如果出现各种身体问题由参赛运动员自行负责,运动员必须购买人身意外险并签订参赛保证书(附件 2)及参赛免责书(附件 3)。

    (五)专业运动员只能参加A组的比赛(在国家专业注册系统注册过的运动员、网球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均为专业运动员,退役20年以上除外

    六、组别设置

    严格按组别设置报名,可以大年龄打小年龄组,但只能参加一个组别。各组别设置24签位。

    (一)男子双打A组:18-35岁(19891116-20071115日)

    (二)男子双打B组:36-50岁(19741116-19891115日)

    (三)男子双打C组:51-70岁(19541116-19741115日)

    (四)女子双打A组:18-40岁(19841116-20071115日)

    (五)女子双打B组:41-70岁(19541116-19841115日)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网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采用一盘六局制(66时)平局决胜局制,无占先计分法。

    (三)第一阶段均采用分组单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交叉淘汰赛决出名次。

    (四)第一阶段抽签时,小组设种子(种子参考上届比赛成绩);进入第二阶段后,采用抽签的方式落位。原小组的第一名位置不变,第二名分别抽入上下半区。

    (五)比赛采用紧跟前场制,运动员必须在比赛前10分钟到场报到,超过比赛时间10分钟作弃权论处以比赛现场裁判记录的时间为准。

    (六)如遇连场,运动员可休息5分钟;如在比赛中受伤,可允许不超过3分钟的治疗时间。

    (七)比赛中,因天气、比赛进度等原因,裁判长有权更改赛制或调场。

    (八)小组赛名次确定:按获胜次数多少决定名次。如两队获胜次数相等,则按照相互的胜负关系决定名次;如三队或三队以上获胜次数相等,则按以下逐条顺序判断名次:

    1.以在本组全部循环赛中净场数。

    2.以在本组全部循环赛中相关联的获胜局数百分比。

    3.以在本组全部循赛中相关联获胜分百分比。获胜局(分)数百分比=胜数/(胜数+负数)*100%

    八、报名办法

    (一)报名截止于20251181700前。

     

        


    1.赛事小程序报名;

    2.逾期不接受报名,报名后一律不得更改。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上传身份证复印件;非泉州户口的还需提供居住证或缴交医社保证明或房产证明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组委会赛前将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审查不允许参赛。

    (三)抽签:报名结束后小程序会根据报名情况自动编排并抽签、公示。

    (四)联系人及电话:

    报名咨询:吴端伟  联系电话:13905977646(微信同号)

    赛事咨询:周朝晖  联系电话:13805995132(微信同号)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组别录取前四名,三、四名并列第三名,给予现金奖励。

    (二)报名不足3对取消该项目的比赛。

    十、其他事项

    (一)赛事管理

    1.严禁运动员资格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如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情节严重的,通报批评并禁赛一年。

    2.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各参赛球队必须严格遵守竞赛组委会的工作安排,落实《安全应急预案》中的有关规定。

    3.在比赛过程中,运动员应尊重对手、尊重裁判、尊重观众。在赛场上严禁使用带有侮辱、指责、挑逗性的语言,或做不文明手势等行为来侵犯他人。坚决杜绝打架斗殴、罢赛和损坏公物的行为发生。

    4.获奖运动员参加颁奖仪式,须本人签领大会发放的奖

    励。

    (二)赛事申诉

    运动员如对比赛有异议,请在赛后一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赛事组委会或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材料(同时附上举证依据),并缴交申诉费500元(胜诉返还),否则不予受理。

    十一、本次解释权属赛事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

     

    泉州市第四届“海丝名城杯”全民健身网球赛

    参赛保证书

     

    为加强对泉州市第四届“海丝名城杯”全民健身网球赛的安全管理、赛风赛纪规范及反兴奋剂工作监督,规范参赛运动员参赛行为,保障赛事公平、有序、顺利进行,特制定本保证书。

    本保证书由参赛运动员签署。

    各参赛运动员在参加本次网球赛过程中,需履行以下职责: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体育总局及泉州市体育局的有关规定,自觉维护体育竞赛的公平性与公正性,遵守赛事纪律,文明参赛。

    二、加强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知识的宣传、教育与管理,引导参赛运动员树立正确、积极、健康的道德观、价值观和参赛观,保护参赛运动员的身心健康,维护和弘扬公平竞赛的体育道德与精神,同心协力,齐抓共管,干净参赛。

    三、严格遵守竞赛规程及赛事有关规定,保证参赛运动员参赛资格真实有效,不弄虚作假。

    四、高度重视参赛安全,强化安全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所有参赛运动员的安全教育,深入排查并有效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五、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营造积极健康的舆论环境。不对外散布不符合事实和不负责任的言论。

    六、保证在全民健身网球赛过程中严禁出现以下行为:

    (一)违反参赛运动员资格有关规定,在参赛资格上弄虚作假的

    (二)违背体育道德进行虚假比赛或操纵比赛的。

    (三)为谋求不正当参赛利益,向组委会、裁判员等赛事组织人员赠送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或安排宴请、高档娱乐等消费活动的。

    (四)不服从裁判员判罚,指责、谩骂、攻击裁判员,干扰裁判员正常执裁的。

    (五)在比赛中违背体育精神和体育道德,使用小动作、坏动作、报复性动作,故意干扰影响他人正常参赛的。

    (六)故意拖延比赛时间,闹赛、罢赛、无故弃权、拒绝领奖,扰乱赛场秩序的。

    (七)辱骂对手、打架斗殴、故意伤人。

    (八)组织、煽动观众滋事闹事、干扰比赛,发表涉及歧视言论,对观众进行不礼貌行为的。

    (九)发表不实言论,误导媒体和公众行为的。

    (十)因参赛运动员管理不力,或应急处置不及时、不妥当,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的。

    (十一)其他影响赛事形象和比赛正常进行的行为。

    七、参赛运动员在赛事期间,发生上述违规行为并经组委会查实后,除按照《泉州市第四届“海丝名城杯”全民健身网球赛竞赛规程》及泉州市体育局有关规定处罚外,还将视违规情节轻重以及影响,给予通报及相应处罚。涉及违反法律法规的,将提交国家有关行政司法机构处理。

    八、为保证泉州市第四届“海丝名城杯”全民健身网球赛顺利进行作出以下承诺:

    (一)参赛运动员须充分了解网球比赛具有的潜在的风险,以及可能由此导致的受伤和事故。确保参赛运动员的身体健康,没有不适合网球运动的疾病,可以正常参加比赛。如因上述情况产生相关问题,参赛运动员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二)参赛运动员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有效期覆盖泉州市第四届“海丝名城杯”全民健身网球赛整个阶段含往返路途中。无论如何,参赛运动员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九、对泉州市第四届“海丝名城杯”全民健身网球赛中发生的不可预见的问题和纠纷,要本着维护大局和整体利益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对比赛出现的问题,按《网球规则》、泉州市体育局有关规定程序,向组委会进行申诉和处理。

    十、本参赛保证书一式两份,签字后生效。赛事组委会及参赛运动员各存一份。

     

     

                                         参赛运动员:

     

                                                     2025年  月  日

     

     

     

     

    附件3

     

    泉州市第四届“海丝名城杯”全民健身网球赛

    参赛免责书

     

    本人        身份证号码:                     ,确认参加泉州市第四届“海丝名城杯”全民健身网球赛。本人已仔细阅读《泉州市第四届“海丝名城杯”全民健身网球赛竞赛规程》及本《参赛免责书》,充分了解网球运动的高强度性、对抗性及潜在风险特此作出免责声明如下

    一、本人承诺身体健康,无任何足以影响本人参赛含训练)的疾病可以正常参加比赛。全民健身网球期间,因本人健康原因或行为不当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自负。

    二、在全民健身网球若出现意外伤害、死亡及人为突发情况时,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组委会和其他参赛人员免责。

    三、由于自己或他人的任何行为疏忽,或由于比赛结果、比赛使用器材,有可能对本人造成的风险或伤害,本人将自愿承担。

    四、本人同意接受全民健身网球主办方或承办方在赛事期间提供的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并承担因医院救治等发生的相关费用。

    五、本人严格遵守反兴奋剂规定,坚决不使用兴奋剂。如果违反反兴奋剂规定,愿意接受取消比赛成绩、停赛和其他相应的处罚。

    六、本人承诺在全民健身网球期间不会就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死亡及人为突发情况时向赛事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组委会,以及前述及任何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机构、组织,无论是法定的还是非法定的,无论是注册的还是非注册的)之任何雇员、主管、代理人或受让人(以下简称为被豁免方皆无须因本人参加本次赛事,或由任何一方(包括被豁免方)之疏忽行为或失职所导致之伤害、死亡或其它损害,无论被动或主动,而对本人,或本人家属、继承人或受让人担负任何法律责任,或提起任何形式之损害赔偿的诉讼或提出有关索赔。

    七、本人确认已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有效期覆盖全民健身网球整个阶段(含往返路途中)。如有违反,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八、本人声明并陈述如下:本人了解自身身体健康状况,身体状况良好,无任何身体不适,且适宜参加本次全民健身网球。本人意思表达清楚,且本免责声明下所作出的承诺、陈述、声明、免责、放弃确认均为本人自愿作出并亲自签署。

    、本人了解本参赛免责书项下文中之条款和所作出之承诺、陈述、声明、免责、放弃具有法律合约效力,而非仅为叙述性,本人乃出于自由意志并在了解本人已放弃本人之合法权的情况下,签署本参赛免责书。

    十、在本人亲自签署本参赛免责书之前,本人阅读过并被充分告知本参赛免责书之内容。本人已认真阅读并理解免责声明,同意上述所有规则、责任免除,并愿意遵守上述所有规则。

    、本参赛免责书自签署之时生效并不可撤销,直至所参加的比赛和赛事完成。

     

     

    签字: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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