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游泳教员证及救生员证?
时间:2017-11-15 14:28 浏览量: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体职鉴字[2009]10号文件精神,现游泳救生员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实行“考培分离”制度。有关证书的发放分别由福建省体育职业特有工种技能鉴定(国家职业资格)和福建省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游泳救生员注册证)负责。市体育局每年举办2—3次游泳教练员、救生员培训,培训对象为全市各经营性和非经营性游泳场所,年龄在16周岁以上,且符合报名条件的身体健康的救生员,广大游泳爱好者及游泳教学人员。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鉴定合格者,将获得人力资源与社会劳动保障部统一印制、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作为上岗、从业的资格凭证。培训信息可登陆泉州市体育局网站(http://www.tyj.fjqz.gov.cn/)“业务资讯”一栏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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