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30-0200-2024-00068
- 备注/文号:泉体〔2024〕12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体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07
各县(市、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泉州体育运动学校、泉州市体工队,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充分发挥竞赛的杠杆作用,有效调动基层训练单位的积极性,促进我市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高质量发展。经研究,现就2024年至2026年泉泉州市少年儿童年度比赛成绩带入第十三届市运会各县(市、区)代表团的计算办法的予以明确,请各地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泉州市体育局
2024年11月7日
泉州市少年儿童年度比赛带入
第十三届市运会总成绩计算办法
一、泉州市少年儿童年度比赛计算男、女团体成绩总分排名,分别录取前八名,参赛队伍不足八队的,以实际队数录取,按9、7、6、5、4、3、2、1计分,前三名分别按金、银、铜计牌,带入第十三届市运会各县(市、区)代表团。
二、各项目男、女团体总分名次计算办法,以各单位运动员参赛获得各组别各单项名次得分之和排列名次,总分高者名次列前。若遇总分相等,按参赛单位所获得的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第一名相同,按第二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至各单项录取名次;若再相等则名次并列。名次并列时,将名次并列的下一个(或几个)名次空出,空出名次的分值与获得名次的分值相加后的平均数,作为并列名次的所得分值。其中足球、篮球、排球项目在总分相同时,并列录取名次。
三、田径项目(16-17岁组、14-15岁组、12-13岁组)分别按每个组别比赛成绩录取男、女团体总分前八名计牌计分。
四、帆船、帆板项目分别录取团体前八名计牌计分(不分男女);皮划艇静水、激流回旋、赛艇项目合并录取男、女团体前八名计牌计分。
五、各单位各项目年度比赛成绩带入第十三届市运会计牌计分情况于当年年底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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