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30-0200-2024-00069
- 备注/文号:泉体〔2024〕12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体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07
各县(市、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泉州市体育场馆管理服务中心,泉州市体工队,各相关市直学校:
为加快实施闽台棒垒球推广工程,推动泉州市青少年棒球运动发展,培育高水平青少年棒球队伍,将于2024年12月举办2024年泉州市青少年棒球联赛,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按各单位按照规程做好准备,积极组队参加比赛。
附件:2024年泉州市青少年棒球联赛竞赛规程
泉州市体育局 泉州市教育局
2024年11月7日
2024年泉州市青少年棒球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泉州市体育局 泉州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
泉州市闽台棒垒球区域发展中心 泉州市体工队
三、比赛日期和地点
比赛时间:12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比赛地点:另行通知
四、竞赛组别
设置T座组
年龄要求:
(一)小学组:2012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校小学生
(二)中学组:2006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校中学生
五、参赛单位
(一)泉州市闽台棒垒球区域发展中心10所联动学校必须参赛。
小学:泉州市实验小学、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泉州市丰泽区东星实验小学、泉州师院附属小学台商区分校、石狮市第二实验小学、晋江市金井镇毓英中心小学;
中学:福建省泉州第五中学、福建省泉州第一中学、福建省泉州第五中学台商区分校、福建省安溪恒兴中学。
(二)联动学校建设校、普通中小学校自愿报名。
六、参赛办法
(一)报名人数
每支参赛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3名、运动员最多20名,最少13名(限本校学籍学生)。
(二)参赛资格
1.所有参赛队均以学校为单位报名,运动员须具有同一所学校正式学籍的本学年在读学生,持有二代身份证(台港澳提供相应证件)、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打印的学生基本信息证明。
2.运动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由所在学校出具该运动员适宜参加比赛的书面证明(加盖公章)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效期覆盖赛事及往返时间),否则不得参赛。赛会将为运动员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但对意外伤害事故不承担法律责任。
3.各县(市、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参赛队伍运动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4.凡有弄虚作假及违反体育道德行为者,取消该队比赛资格和全部比赛成绩,情节严重者予以通报批评。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棒球协会审定的2022版《棒球竞赛规则》。
(二)赛制:根据报名队数量决定。
(三)参赛队须于开赛前30分钟提交上场队员名单,名单必须罗列所有参赛队员。未在开场前列入上场队员名单的队员,不得参加比赛。
(四)场地标准(小学组)垒间距22.86米,全垒打距离不低于50米。(中学组)垒间距27.43米,全垒打不低于75米。
(五)每场比赛时间:小学组为5局或60分钟,以先到为准。中学组为6局80分钟,以先到为准。
循环积分赛可平局,复赛如打成平局,则进行延长局的比赛,一、二垒放跑垒员(轮击球员的前两名击球员),直至比赛分出胜负。
若离比赛结束时间不足10分钟时,不再开新局;若离比赛结束时间不足10分钟且比赛尚未结束:后攻球队若在上半局结束时处于领先,则比赛结束;后攻队伍若在最后半局反超比分,则比赛结束。双方比分相差10分以上(含10分)时,四局结束比赛;双方比分相差15分(含15分)时,三局结束比赛。双方比分相差20分(含20分)时,一局结束比赛。弃权队伍按0:20记录比赛结果。
(六)记分与决定名次方法
1.循环积分赛胜一场得3分,负一场得0分,平一场得1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循环积分赛中,如遇积分相等,按下列规定决定名次:
如两队积分相等,则按相互间的胜负关系决定名次,胜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以循环积分赛中的总失分除以防守局数决定名次,商小者名次列前;如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以队伍相互间比赛的总失分除以防守局数决定名次,商小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以队伍相互间比赛的总得分除以进攻局数决定名次,商大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以抽签决定名次。
3.若以上方法仍不能裁定结果,则采取掷硬币方式进行裁定。
(七)不执行DH规则。
(八)球队如需暂停,更换球员,须由主教练向司球裁判员示意,经允许后方可进场。
(九)关于加速比赛的规定:
1.裁判员宣布交换攻守后,双方队员要迅速跑上跑下,于1分钟内各就各位,准备比赛。
2.对击球员的规定:击球员须在主裁判宣布“击球员进箱”后5秒钟内到达击球区内准备击球。在比赛中击球员不得双脚踏出击球区看暗号。
(十)非标准棒球场采用活垒规则:当跑垒员行进间,触碰垒包或垒位均安全。
(十一)T座组特殊规定
1.攻守转换:6分或3出局交换制(以先到为准。如果单局已经5分时,击球员的击球导致进攻方得到1分以上,则单局以实际得分为准)。
2.球放在打击T座最上方,击球员可自由挥击三次,二好球后击球员再挥空或击成界外球,则判三振出局。
3.不可滑垒、提前离垒或偷垒,以上一律判为出局,跑垒员在击球员打到球后方可离开垒包前进。
4.设置3米有效击球线:打击在场内不超过3米也算界外球,计好球一个,重新打击,如果是第三好球,判三振出局。
5.本垒设置安全线,跑垒员进本垒时,不得滑垒或扑垒,越过安全线即算踩垒。
6.棒球回到接手手中,即为死球局面。
(十二)服装器材要求
参赛队需准备统一棒球比赛服,服装上需要印有清晰可见的号码,不允许缝系闪亮物和金属钮扣,运动员不得佩戴反光或尖锐首饰。报名表上的球员号码即为参赛号码,抵达赛区后不得更改;如有两套队服背号不同,请同时提交两套背号。
(十三)所有组别击球员、跑垒员必须戴双耳头盔,跑垒指导员必须佩戴头盔。运动员不允许穿金属钉鞋。比赛用棒限一体成型铝合金材质棒球棒,于报到时查验。各队自备比赛器材。
比赛用球由组委会提供。
八、奖励办法
(一)根据参赛队伍情况,各组别分别设团体一、二、三等奖若干。
(二)获得团体二等奖以上的学校的两名教练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获得三等奖以上的队伍,每名运动员颁发成绩奖励证书。
(三)设集体体育道德风尚奖。
(四)相关要求
1、确认参赛运动员名单后,上场规定要求:每名运动员须有上场记录,方可发放名次证书。
2、凡有弄虚作假、不尊重裁判、辱骂对手、违反体育道德行为者,取消上述奖项评选,情节严重者予以通报批评。
九、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各参赛队于2024年11月20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及盖章扫描PDF)、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学生学籍信息页、参赛声明扫描件形成压缩文件后分别报送至市教育局、市体育局。
联系人:宋老师(市教育局体卫艺语科),电话:22767196,邮箱:twyyk@qzedu.cn。
王老师(市体育局竞训科),电话 22797810,邮箱:22130036@163.com。
十、仲裁
(一)仲裁委员会成员由组委会选派。仲裁委员会按《仲裁委员会条例》开展工作。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的队伍,需在赛后半小时内提出书面申诉材料,并由申诉方领队提交仲裁委员会,同时缴交申诉费1000元(胜诉返还),否则不予受理;比赛结果不得更改,处理意见将书面通知申诉方。
(二)对裁判员未能正确执行规则或规程的抗议,只允许领队或主教练在局面发生时提出,并由临场裁判当场裁决。若对裁判员或裁判长的解答有异议,可在赛后提交书面申诉,但比赛必须继续进行。若在比赛现场纠缠,则将予以警告,超过5分钟不恢复比赛,判该队弃权(0:20告负),情节严重者,取消该队参赛资格。
十一、技术官员
由泉州市体育局、泉州市闽台棒垒球区域发展中心选派。
十二、经费
各参赛队一切费用自理。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报名表
学校名称(盖章): 县级教育、体育部门(盖章):
领队: 教练员: 教练员: 教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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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日 |
证件号码(身份证或台胞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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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参赛声明
作为参赛人员(领队、教练员、运动员),我本人、我的监护人、管理人、法定代理人以及任何可能代表我提起赔偿请求或诉讼的人做出以下声明:
1.我自愿参加2024年泉州市青少年棒球联赛及一切与赛事相关的活动(以下统称“赛事”)确认完全了解比赛规程及相关规定我确认我本人具有参加本赛事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并且已获得监护人的同意且无异议。
2.我确认知晓参赛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包括人身伤亡风险),我承诺已经通过正规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并确认自己的身体能够适应于本次赛事,已为参赛做好准备 承诺愿意承担参赛带来风险我承诺已做好随同观赛的亲人朋友等非比赛人员(简称随行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不得进入比赛场地、练习区及非观众区的现场其他区域,我及随行人员在参赛全过程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局部或永久性残疾、死亡、医疗或住院费用等事项,由我及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同意免除办赛单位责任,办赛单位对此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责任。
3.我及亲朋将积极主动维护和宣传赛事正面形象,客观、正确对待比赛胜负,绝不通过媒体采访或个人社交媒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微博、微信等)发表、散播有关赛事的虚假消息或不当言论 避免不实报道对赛会产生不良影响我保证遵守所有规则和规定,接受违规导致的任何处罚。在赛事中杜绝以下行为发生:反兴奋剂违规行为;向裁判员、工作人员送钱送物或收送比赛对手钱物等;违背体育道德虚假比赛;在运动员资格问题上弄虚作假;罢赛;无故弃权;攻击裁判员,干扰裁判员执裁,不服从判罚,故意拖延比赛时间;对观众有不礼貌行为组织、煽动观众干扰比赛;不服从管理,扰乱赛场秩序;打架斗殴或故意伤人;故意损坏比赛器材;向媒体散布不负责任言论或未经证实的信息;其他应给予处罚的行为。
4.肖像权使用免贵声明:本人或参赛队一旦进入本次比赛区域将被视作同意授权本次活动办赛方和赞助单位及其关联企业和所属分支机构(及其授权单位和代理商)对本人或参赛队参加赛事进行实况转播或录音、录像和摄影及通过影像、音像、相片成列、其他媒体或制品等形式整体或部分的使用参赛选手和参赛队的肖像形象行为和言论,用于与本次活动报道、推广用途。
参赛单位(学校盖章):
领队签字:
教练员签字:
全体运动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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