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30-0200-2025-00067
    • 备注/文号:泉体〔2025〕8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体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9-15
    泉州市体育局 泉州市卫健委 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2025年全市公共游泳馆(池)等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5-09-15 09:06
    各县(市、区)文体旅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区教育文体旅游局,泉州台商区民生保障局,泉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泉州市卫生健康监督所)

    为做好泉州市公共游泳馆(池)等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的监管,规范市场,保障广大群众的安全,根据《全民健身条例》、《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公共游泳场所管理办法》,730—88日,泉州市体育局联合泉州市卫健委、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范围内的公共游泳馆(池)等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从泉州市体育局公布的2025年泉州市体育系统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人员8名,泉州市卫健委、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各派检查人员2名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在泉州市体育局公布的2025年泉州市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监管事项市场主体名录库291家经营单位中随机抽取18家进行检查。检查对象的选取综合考虑了场所的规模、经营时长、过往投诉情况等因素,以确保检查结果具有代表性。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一)开办经营性游泳馆(池)是否取得营业执照、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二)已获批准或者备案的经营性游泳馆(池)进行改建、扩建或者整改的,是否重新办理审批或者备案手续后开放;

    (三)开放的游泳馆(池)是否按标准配备救生员、是否配备标准的安全设施、是否建立健全相关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做好相关安全信息的公示、是否按规定数量控制入场游泳人数、是否按规定开展游泳培训、水质是否达标。

    (四)攀岩、潜水、滑雪等高危体育经营项目是否办理泉州市级经营许可证。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

    (一)经营主体资格检查情况

    经现场核查及比对注册登记业务系统,受检18个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场所的经营主体均有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均有包含游泳服务、攀岩等相关项目,其中:

    三个经营场所暂停营业:泉州威尔行体育科技有限公司(晋江万达馆)、厦门龙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石狮分公司、石狮市陈世钱游泳馆。

    (二)卫生标准执行不达标

    检查发现:1家游泳场(馆)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上岗;1家游泳场(馆)未见2025年合格水质监测报告部分游泳场(馆)水质公示牌中“水质标准”未更新;2家游泳场(馆)浸脚消毒池设置、使用不规范。

    (三)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

    在游泳场馆检查中,发现存在救生人员数量配备不足的情况,同时,还有救生人员存在人证不一的现象,一些宣称持证上岗的救生员,实际无法提供有效的资格证书、场馆内安全、急救制度不全、不规范、不落实等情况。4家游泳场(馆)水深标识位置不合理、不明显或无水深标识;1家游泳场(馆)救生员无明显标识或标识不明显;8家游泳场(馆)安全制度不完善或公示不规范;7家游泳场(馆)急救室位置设置不合理、设备不足或急救药品过期。

    三、整改建议及要求

    一要压实监管责任。各县(市、区)体育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场所的监管工作,切实建立健全监管制度;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科学制定并实施年度检查计划;检查过程中应全面记录文字、影像等资料,规范建立检查台账并存档备查;主动推动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执法机制,完善综合监管制度,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

    二要筑牢安全基础。安全工作无小事,当前各经营场所普遍存在“重经营、轻管理”倾向,安全意识较为薄弱。各经营场所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学习,配齐配足安全员、设施设备及急救物资;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与定期保养,建立健全自查台账;组织开展安全培训与应急演练,并做好相关记录归档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身安全。

    三要狠抓整改落实。各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对日常巡查及本次督导发现的问题建立清单,明确整改措施与时限;实行闭环管理,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整改并跟踪复查。例如,对未取得许可证的经营单位,责令其限期申办;对存在卫生、安全等隐患的场所,逾期未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许可证。同时,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四要健全长效机制。体育主管部门应联合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增加检查频次,采取定期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方式,持续巩固监管成效。组织开展安全管理专项培训与宣传教育活动,提升经营单位合规意识和管理水平,同时加强对消费者的安全知识宣传,增强其自我防护能力。

    各地的整改落实情况请于920日前书面(加盖公章)报送至市体育局产业科,联系人:吴立斌,联系电话:22770568

     

    附件:2025年公共游泳馆(池)等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

     

     

    泉州市体育局     泉州市卫健委    泉州市市场监管局        

    2025915日        

     


    附件:

    2025年全市公共游泳场所等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

     

    抽取检查对象名单

     

    所属区域

    主体名称

    具体地址

    需整改内容

    1

    市级

    晋江市青阳攀猩体育服务部

    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518

    丰龙广场CD-L1-011

    无应急预案

    2

    泉州威尔行体育科技有限公司

    (晋江万达馆)

    晋江世纪大道晋江万达广场

    已关闭,未经营

    3

    泉州威尔行体育科技有限公司

    (骑士攀岩新天城市馆)

    鲤城区江南街道锦美社区笋江路

    新天城市广场一层外广场

    4

    鲤城区

    泉州鲲鹏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鲤城区开元街道崇福路247

    东亚之窗文化创意产业

    救生器材设置位置不合理、预案和安全制度需更新

    5

    福建省星堡健身服务有限公司

    富桥街道高山社区四季阳光后幢

    星堡活动中心

    无担架、1人无健康证

    6

    丰泽区

    泉州市五洋运动休闲有限公司

    泉州东湖公园内

    救生员无明显标识、无救生物品(担架、药箱)、应急预案不足、水深表示不规范(深度)、未见2025年度合格水质检测报告

    7

    丰泽区康体健身服务中心

    江滨北路232

    浸脚池作用发挥不明显、无相关急救设施(担架、药品)、无应急预案、公示应在入口处

    8

    泉州市飞鲨游泳健身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分公司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滨城大街69号三景四苑四期1101

    强制浸脚池作用不明显、急救物品不规范、安全、应急预案悬挂不明显(遮挡)、深浅小区无水深标识

    9

    石狮市

    厦门龙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石狮分公司

    石狮市宝盖镇宝岛东路88

    已关闭,未经营

    10

    石狮市爱佳游乐有限公司

    石狮市花园二巷70

    安全指标标志不足

    11

    石狮市未来适健身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石狮市灵秀镇港塘路82号鼎盛骏景会所B栋游泳馆

    水深标示不够明显、

    无水质公告栏

    12

    石狮市陈世钱游泳馆

    石狮市蚶江镇莲西新村290莲西农贸市场

    已关闭,未经营

    13

    晋江市

    晋江市华琴酒店有限公司

    池店镇华琴酒店2

    14

    晋江碧海蓝天健身服务有限公司

    晋江市安海镇西安村报恩路31五里桥游泳健身馆

    急救室设置位置不合格、

    水深标识不够明显

    15

    康成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晋江市金井镇丙洲村鲲伍游泳

    救生员观察台高度不足、无担架、水深标识不明显

    16

    南安市

    南安市体育学校游泳池

    南安市美林洋美村南安市体育学校内

    安全制度及预案需补充规范、安全公示需补充规范、培训材料需补充规范

    17

    泉州市丰泽区泳将健身服务有限公司南安分公司

    南安市柳城街道办事处桑林70

    急救物品不完整、位置不规范、安全制度及预案需补充规范、培训材料需补充完善

    18

    南安市霞美康城二期陆号游泳馆

    福建省南安市霞美镇四黄村下厝301号四季康城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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