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30-0200-2026-00063
- 备注/文号:泉体〔2026〕8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体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8-21
各县(市、区)文体旅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区教育文体旅游局,泉州台商区民生保障局,泉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泉州市卫生健康监督所):
为做好泉州市公共游泳馆(池)等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的监管,规范市场,保障广大群众的安全,根据《全民健身条例》《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公共游泳场所管理办法》,7月6日—7月10日,泉州市体育局联合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范围内的公共游泳馆(池)等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从泉州市体育局公布的2026年泉州市体育系统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人员8名,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派检查人员2名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在泉州市体育局公布的2026年泉州市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监管事项市场主体名录库289家经营单位中随机抽取16家进行检查。检查对象的选取综合考虑了场所的规模、经营时长、过往投诉情况等因素,以确保检查结果具有代表性。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一)开办经营性游泳馆(池)是否取得营业执照、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二)已获批准或者备案的经营性游泳馆(池)进行改建、扩建或者整改的,是否重新办理审批或者备案手续后开放;
(三)开放的游泳馆(池)是否按标准配备救生员,并对救生人员的数量和从业资格进行审查;是否配备标准的安全设施,如:救护观察台、深浅水区的标识牌,以及安全防护器材和急救物品等;是否建立健全相关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做好相关安全信息的公示;是否按规定数量控制入场游泳人数;是否按规定开展游泳培训;是否取得“卫生许可证”并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是否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是否按要求落实水质检测、清洗消毒、公示等规定;水质是否达标。
(四)攀岩、潜水等高危体育经营项目是否办理泉州市级经营许可证。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
(一)经营主体资格检查情况
经现场核查并比对市场主体登记系统,本次抽查的16家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场所均已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游泳、攀岩等相应高危体育经营项目。其中泉州市朋来健身管理有限公司(游泳馆)、金井镇实践基地游泳馆当前处于暂停营业状态,其余场所正常对外经营。
(二)卫生管理标准落实不到位
部分游泳场所卫生管理制度执行不严。一是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存在漏洞,个别场所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即上岗作业。二是水质管理不规范,部分场所未能提供有效的水质监测报告,水质公示信息更新不及时,未能如实公示日常水质检测结果。三是配套卫生设施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部分游泳场所浸脚消毒池建设规格、日常使用管理达不到标准要求,消毒管控存在短板。
(三)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
部分经营场所安全意识薄弱,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流于形式,重点环节隐患较为突出。一是救生人员管理较为混乱。救生人员资质审核、在岗管理不到位,存在救生员实际在岗人员与公示信息不一致、资格证件资料不全、资格证书未及时更新年审等问题;个别场所培训开放时段救生员脱岗,现场安全值守缺位。二是应急保障能力不足。急救物资、应急设施配备不完善,急救箱药品储备不足;部分攀岩场所安全装备未按规定定期检测检验,培训活动管理制度未有效落实;部分游泳馆缺少健康警示标识、禁泳警示标识,应急处置基础薄弱。三是安全标识和日常管控不完善。部分场所水深警示标识设置不清;救生员工作服装标识不够醒目;最大承载人数未按要求对外公示,现场人流管控缺少公开依据,日常安全精细化管理水平有待提升。
三、整改建议及要求
一要夯实监管责任。各县(市、区)体育主管部门须高度重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场所的监督管理,切实完善并落实监管制度;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科学制定并有序推进年度检查计划;检查过程中应完整留存文字、影像等资料,规范建立并妥善保存检查台账;积极推动多部门协同开展联合执法,健全综合监管机制,规范执法流程,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
二要夯实安全根基。安全工作事关重大,当前各经营场所普遍存在“重经营、轻管理”的问题,安全意识普遍不强。各经营单位应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足额配备安全员、设施设备和急救物资;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强化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与定期检修,建立完善的自查台账;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并做好相关记录归档,切实保障群众健身安全。
三要强化整改实效。各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对日常巡查及本次督导中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明确整改举措和完成时限;实施闭环管理,依职责责令限期改正并跟进复查。例如,对未取得许可证的经营主体,责令其限期办理;对存在卫生、安全等隐患的场所,若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依法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许可证处理。同时,以点带面,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地见效。
四要完善长效机制。体育主管部门应会同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加大常态化监管力度,提高检查频次,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巩固监管成果。组织开展安全管理专题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提升经营单位的合规意识与管理能力,同时加强对消费者的公共安全知识普及,增强其自我保护能力。
各地的整改落实情况请于8月30日前书面(加盖公章)报送至市体育局产业科,联系人:吴立斌,联系电话:22770568。
附件:2026年公共游泳馆(池)等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
泉州市体育局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21日
附件:
2026年全市公共游泳场所等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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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取检查对象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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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所属区域 |
主体名称 |
具体地址 |
需整改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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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市级 |
泉州市丰泽区攀猩攀岩馆 |
泉州市丰泽广场一楼 |
急救箱药品不足、未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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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晋江市青阳攀猩体育服务部 |
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518号丰龙广场CD-L1-011 |
缓降器未年检、急救箱药品不足、培训活动开展制度未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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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泉州威尔行体育科技有限公司(骑士攀岩南安世界城馆) |
南安市美林街道江北大道40号南安中骏世界城外广场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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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台商 |
泉州泳者之星体育俱乐部有限公司 (洲克游泳馆) |
泉州台商投资区洛阳镇洛阳大道475号 |
救生员资格证信息未更新、未年审、未公示控制人数、浸脚池规格不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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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晋江市 |
晋江鸿福酒店有限公司 |
晋江市青阳街道青莲综合区鸿福酒店 |
两名从业人员无健康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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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厦门天鸟游泳池管理有限公司晋江分公司 |
池店镇万科金域三期小区池 |
培训开放时救生员未在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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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金井镇实践基地游泳馆 |
金井镇石圳新区96号 |
未营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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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南安市 |
南安市官桥敏捷游泳馆 |
南安市官桥镇漳里村 |
水深标识不清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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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泉州兴泰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南安市霞美镇霞美柳中路1-28号 |
救生员服装标识不醒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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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泉州市朋来健身管理有限公司 |
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 朴一村解放路336号 |
未营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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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惠安县 |
泉州惠安健众俱乐部有限公司 |
惠安县山霞镇东坑村东坑路北侧 |
救生员与公示人员信息不符、原件不齐、应急预案不完善、池外污水与泳池水未隔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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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辋川镇水一方游泳馆 |
辋川镇乌桥北路德济寺西南 |
救生员与公示人员信息不符、原件不齐、池外污水与泳池水未隔离、部分泳池改造为羽毛球馆存在安全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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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永春县 |
永春形馆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游泳) |
永春县鼎盛上城 |
日常水质检测信息未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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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永春县旋风游泳馆 |
永春县环翠社区800号(富临国际1期) |
无水深标识、急救药品不足、救生员服装标识不够醒目、日常水质检测信息未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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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德化县 |
德化金镱源体育场馆管理有限公司 |
福建省德化县浔中镇龙津北路11号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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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泉州冠深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霞田游泳馆) |
德化县龙浔镇丁墘村霞田99号 |
入口无健康警示标识、急救设施配备不足、未张贴禁泳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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