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30-0900-2024-00032
- 备注/文号:泉体函〔2024〕1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体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25
泉体函〔2024〕18号
答复类型:A类
泉州市文旅局:
《关于打造“海丝声音文化景观”,打响“宋元中国·海丝泉州”品牌的建议》(20243010号)收悉。我局的办理意见如下:
在运动公园中播放音乐,不仅可以通过其鲜明的节奏和优美的旋律,有效激发人们的运动热情,进一步提升运动体验的品质,更能精准地满足不同年龄、性别和兴趣爱好的人群对于音乐的不同需求,确保每位市民都能在运动中找到乐趣与享受。同时,积极向上的音乐还能营造出充满活力和正能量的运动氛围,有助于提升市民的情绪状态,促进身心健康。
因此,我局认为陈恩慧委员提出的“在一些运动公园中,应根据不同的受众群体,精心策划并播放动感十足的音乐歌曲或流行音乐”的建议,不仅具有较高的必要性,而且在实际操作中具有可行性,建议予以采纳并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落实。
分管领导:汪国庆
联 系 人:梁明超
联系电话:22786781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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