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30-0901-2026-00024
    • 备注/文号:泉体函〔2026〕2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体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4-30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17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时间:2026-04-30 09:54

      泉体函〔2026〕28号

      答复类型:A类

      

    泉州市教育局:

      廖丽芬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优秀退役运动员入校担任教练员工作的建议》(第1017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局立足体育部门职能,在省体育局指导下,积极协同市委编办、贵局和市人社局等部门,通过政策推动、平台搭建、模式创新等方式,助力优秀退役运动员入校任教,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政策落实与机制建设情况

      自2023年4月《福建省学校设置教练员岗位的实施办法》颁布以来,我局主动对接相关部门推动政策落地。

      一是强化部门协同。联合市教育局等五部门于2025年10月印发《泉州市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体育与健康工作的若干措施》,明确招聘一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退役运动员担任学校教练员,细化岗位职责、聘用条件及保障措施,为政策实施提供制度支撑。

      二是搭建供需对接平台。近两年来,我局积极组织全市有意向引进退役运动员的学校参加福建省体育局举办的供需见面会。例如,2025年见面会上,省跆拳道队退役运动员林纪萍与泉州第五中学签订就业意向书;福建师范大学泉州附属中学虽已有两名足球专业体育教师,仍积极招募退役运动员担任专职教练员,体现学校对专业体育力量的迫切需求。

      三是拓宽入职渠道。我局积极鼓励泉州体育运动学校、泉州市体工队和各县(市、区)体校招聘编制内、编外体育教师和教练员时,在资格岗位设定时优先招聘退役运动员,吸引优秀退役运动员进队(进校)执教。2024年,全市体育系统共招收退役运动员人数12人,其中编制内教练员1人、编外教练员11人。2025年底,市、县各级体校摸底教练员招聘需求共11人,涵盖游泳、举重、篮球等运动项目。

      二、创新实践与特色做法

      我局立足本地实际,探索“体教融合”新模式,推动退役运动员资源与学校体育需求精准对接。

      一是推广“市队校办”模式。鼓励泉州市武术队、女子拳击队等专业队与省级传统校合作,如在泉州市剑影实验学校、泉州南少林实验学校设立训练点,教练员长期驻校指导。该模式既保障体育后备人才培育,又丰富了学校体育素质教育内容,实现体校专业资源与学校教育环境的优势互补。

      二是强化本土人才回流。针对代表提出的“避免优质体育人才流失”建议,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专项政策,拟配合贵局通过校园招聘、待遇保障等措施,吸引泉州籍优秀退役运动员返乡任教。同时,我局将按照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开展面向退役运动员专项公开招聘学校教练员工作的通知精神,每年积极组织体育系统基层学校参加专项招聘,为退役运动员提供入校执教的通道。

      领导署名:林清宏

      联系人员:陈东兴

      联系电话:22787210

      泉州市体育局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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