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30-0901-2026-00030
    • 备注/文号:泉体函〔2026〕3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体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4-30
    关于市人大十七届五次会议第1167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时间:2026-04-30 16:11

      泉体函〔2026〕34号

      答复类型:A类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加快建设泉州市体育医院发展体医融合运动健康事业的建议》(第1167号)收悉。我局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泉州市体医融合工作开展情况

      “十四五”期间,在泉州市各级各相关部门的支持下,华侨大学体育学院、正骨医院、泉州市体工队、丰泽区华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解放军910医院健康管理中心对体医融合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丰泽区华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体医教研融合实践基地,设置“科学运动与健康指导咨询室”,由医生和体育专家坐诊,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科学运动方案。市体育局与市卫健委联合印发《2022年泉州市体卫融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华大街道设立试点工作站,配备健康评估、运动监控等设备,收集居民体质测试报告,开具普适化运动处方,为慢性病患者定制方案。泉州市正骨医院加挂“泉州市运动防护中心”,组建多学科协作团队,构建“预防—治疗—康复”全周期服务模式,设立“运动处方门诊”,配备功能评估系统等设备,提供精准评估和个性化处方。

      虽然我市在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融合、体育与医疗融合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资源整合、服务能级提升和体系化建设方面仍有不足。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建议,进一步推动体医融合运动健康事业的发展。

      二、建议相关内容答复

      (一)注重规划编制。贯彻落实《福建省全民健身条例》《“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将“体医融合”运动健康事业纳入“十五五”泉州市体育事业规划、全民健身实施计划、体育产业规划等规划的编制中,从政策法规层面加强引领。在“十五五”期间推进建立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协同机制,加强对不同职业人群、不同年龄段人群进行运动促进健康、运动伤病预防、体质健康干预和指导,推动形成体医融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新模式。

      (二)深入开展试点工作。继续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做好“体医融合”试点和推广工作,推动市体工队、鲤城区街道卫生院规划建设体卫融合试点,促进体育运动康复、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

      (三)完善人才培养。联动华侨大学、泉州师院等本地高校,支持高校开设运动康复、运动健康管理等相关专业,培养兼具医学和体育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建立体育、卫生领域交叉培训体系,定期组织体育医院医护人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运动处方、运动康复、科学健身指导等内容培训;组织相关医务人员参加“福建省运动处方师培训班”并授予结业证书。

      分管领导:汪国庆

      经办人员:张瑞婷

      联系电话:22786781

      泉州市体育局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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