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30-0300-2023-00069
- 发布机构:泉州市体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2-18
2023年12月18日,泉州市体育局印发了《泉州市体育局关于印发市本级单项体育协会规范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泉体规〔2023〕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对《指导意见》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制订《指导意见》,有利于促进单项体育协会健康有序发展,保障单项体育协会依法依规开展活动,充分发挥泉州市本级单项体育协会组织作用,进一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推动泉州体育事业发展,打造海丝名城体育强市。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七号)、《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0号发布,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社会团体成立(换届)会议指引》的通知(闽民管〔2017〕307号)、福建省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办法》(闽民规〔2022〕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组织制定了《指导意见》。
三、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共六章43条,围绕国务院、省民政厅、市委市政府文件明确的任务和要求,从总则、流程(成立、换届、变更和终止)、组织建设、工作规则、业务管理等方面,对泉州市市本级单项体育协会(以下简称“单项体育协会”)作了规范和统一,特别是明确了单项体育协会等组织原则、思路途径和主要内容,细化了单项体育协会成立、换届、变更和终止等流程,明确体育协会负责人的候选条件,明确年度单项体育协会检查方式方法和注重单项体育协会党组织建设。
四、实施时间
《泉州市体育局关于印发市本级单项体育协会规范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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