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体旅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令219 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规〔2022〕3号)有关规定,我局对2024年12月31日前以泉州市体育局名义发布的4件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结果已于2025年2月28日经泉州市体育局2025年度第2次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公布如下:
一、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详见附件1);
二、宣布失效(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详见附件2)。
宣布失效(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附件:1.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宣布失效(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泉州市体育局
2025年3月4日
附件1
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 号 |
文 件 名 称 |
文 号 |
1 |
泉州市体育局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体育竞赛活动裁判劳务费执行标准的通知 |
泉体〔2021〕46号 |
2 |
泉州市体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运营和维护管理细则》的通知 |
泉体〔2021〕53号 |
3 |
泉州市体育局关于印发市本级单项体育协会规范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
泉体规〔2023〕2号 |
附件2
宣布失效(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 号 |
文 件 名 称 |
文 号 |
1 |
泉州市体育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
泉体规〔2023〕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