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体育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泉州市体育局 时间:2010-01-15 00:00 浏览量:

 

 

泉体〔20103

 

泉州市体育局2009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2009年市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工作人员、政府支出和收费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说明和附表八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11日起至200912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泉州市体育局”网站(www.qzsports.com)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泉州市体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市东湖街体育中心内,邮编:362000,电话:22787210,电子邮箱:qzstyj@126.com)。

 

一、概述

2009年,泉州市体育局认真贯彻落实闽政办〔2007185号、泉政办〔2007354号文件和省、市有关《条例》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由于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变动,我局及时对市直体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和充实,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一年来,局机关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为工作出发点,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同时,结合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局机关分管领导和具体业务人员参加了行政审批系统的培训,局负责网络和业务的人员还参加了省人事厅组织的网络安全培训。此外,上半年,市体育局对门户网站进行了全面升级,使用了新的服务器,制作了新的页面,以更好地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市体育局办公楼一层的公告栏也重新进行了布置,栏目设置更加详细,公示材料的更新更及时。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式施行以来,我局加大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审查工作,规范信息的报送程序,防止涉密信息泄露。认真按时做好每季度的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同时,结合“五五普法”和依法行政,持续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  公开主要内容

2009年,市体育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条,全文电子化率35%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类22条。

主要公布内容为,市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通知,闽南文化节相关文件等。

(二)  公开形式

1、   泉州市体育局网站

2、   泉州市体育局查阅点(局办公室)

3、   公共查阅点(泉州市政府信息查阅中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咨询处理情况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六、工作人员、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

市体育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均为机关在编的兼职人员。经费支出包含在正常办公经费中,未单列。无受理依申请及咨询,因此尚无收费情况。

 

七、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市体育局对外项目较少,体育业务对象以系统内的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为主,涉及需公开的政府信息也不多,主要为成绩公布,等级评定,活动赛事举办等。因此依申请公开及咨询项目非常少,基本不存在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饿正因为这样,所以局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人员在这些方面缺乏实际操作经验;同时,由于公开信息量少,在操作细节上可能不是非常注重,容易产生遗漏和更新信息不及时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市体育局将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强化监督管理,同时尽可能在法定范围内增加政府信息的公开数量,并加大体育局网站完善和更新的力度,及时全面将信息以各种有效渠道向社会公布。

 

八、说明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09年主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数为23条,主动公开信息量较大的科室主要集中在办公室、群体科和竞训科。

(二)附表

因实际情况,只附主动公开情况统计表。

 

 

 

 

                                   〇一〇年一月十二日

   

   


泉州市体育局                        2010112日 印

 

 

 

 

附表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23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8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送交档案部门公开信息数

7

其中:纸质文本数

7

        电子文本数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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