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体〔2021〕1号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市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泉州市体育局”网站(http://tyj.quanzhou.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泉州市体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C栋621,邮编:362000,电话:0595-22787210,电子邮箱:qzstyj@126.com)。
一、总体情况
泉州市体育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体现直观性、多样性、行业性、地域性和发展性。依法、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方便群众知情和监督。2020年,共制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50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并送交市档案馆、市图书馆。
(一)以权责清单为依托,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
严格对照法律法规,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及时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于12月初主动上网公开。同时,于11月初更新公开部门领导信息、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信息。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本年度持续保障“行政执法公示”专题专栏,及时公布《2020年全市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一单两库”》,及时公开《关于开展2020年全市公共游泳场所等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报》等依法检查结果,及时将执法信息在门户网站公示,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依托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等与局门户网站实现互联互通功能,全年共办理二级运动员确认178件,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确认32件,受理申报攀岩(人工岩壁)场地4件,退件1件,办结3件,深化“放管服”,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
(二)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
一年来,我局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体育事业蓬勃发展等中心工作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向社会公布“疫情防控工作系列文件、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项目方案、2020年体育场地调查工作、2020年泉州市全民健身运动会实施方案、加强体育训练安全工作、申报2020年泉州体育消费券定点消费场所的通知”等重要内容的主动公开文件。同时,通过各栏目集中报道了2020年泉州市线上亲子运动会、2020年泉州市“全民健身日”线上电竞比赛、泉州市第七届线上+线下健身气功站点联赛、福建省三对三篮球赛泉州赛区、泉州企联首届篮球联赛等众多群众性公益性体育赛事;持续发布体育消费券发放、局长直播带货等体育产业工作动态,展现体育产业复工复产面貌;及时发布本年度全国蹦床、全国羽毛球锦标赛、全国男子举重锦标赛暨东京奥运会模拟赛等重要竞技体育项目成果。按要求完成在线访谈、调查征集等栏目内容发布,全年完成政务互动在线平台答复来信及诉求件共27件,及时办结率为100%,不断丰富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网上办事和网上沟通的功能。
(三)抓好政策解读,及时回应关切
积极推进公共文化体育政策公开透明,及时公布各项重大政策信息,充分借助门户网站等多种平台,及时释疑解惑,落实政策解读。采用文字与图表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坚决把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确保体育赛事活动规范有序开展——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负责人解读〈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今年来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推动体育行业有序复工复产,根据“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公布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同时,同步发布《泉州市体育场所开放开业导则》、《泉州市体育局关于游泳馆(池)场所开放开业的指导意见》、《泉州市体育局关于做好体育赛事活动和线下培训等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泉州市体育局关于做好体育训练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泉州市体育局关于申报2020年泉州市级体育消费券定点场所的通知》等5篇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文稿,力争搭建一个体育行业政府信息资源开放服务平台,公开公众迫切需要的体育类政府信息资源,推动体育信息资源向社会不断开放。
(四)落实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深化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积极推进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的信息公开,逐步做到除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不能公开的信息外,本部门预决算、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以及因公出国(境)和公务接待等有关情况均及时向社会主动公开。2020年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公开招投标,集中采购2020年中心市区全民健身设施提升工程体育设备4180300元。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建设项目招投标等情况,均通过局公示栏和局官网进行发布,保证了整个投资建设过程的公开透明。
(五)完善公开渠道,提升服务功能
持续优化市体育局门户网站建设,增强网上公开信息的集中度和规范度,提高政务公开成效,不断丰富网站市级要闻、业务资讯、通知公告、公共体育领域专栏、网上调查、在线访谈、民意征集等栏目内容。大力推动政务新媒体建设,11月初,将微信公众号由服务号变更为订阅号,实现了每日及时发布信息的功能,极大增强了政务信息服务作用。全年共发布了120篇文稿,疫情期间,通过公众号及时向广大市民推荐“科学健身18法”、武术世界冠军视频传授健身气功、八段锦以及居家健身等方面知识,较好好地引导广大市民养成健康的生活锻炼方式,创建更高效便民的政务信息发布新平台,同时,不断优化我局在办公场所设置的政务公开专栏,持续更新通知公告、计划总结、人事工作、财政收支、评优评先、行政审批、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安全生产、其他事项等10个公示墙栏目。日常指定专人负责公开文件的更新替换工作,并做好相关资料的归类整档。
(六)完善制度规范,强化检查监督
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修改完善《泉州市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持续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本年度未收到任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的基础上,把政务公开实施情况列入各科室和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做到定期检查,经常通报情况。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上级监督与下级监督、领导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把体育系统政务公开置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5 |
5 |
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 |
0 |
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 |
0 |
21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418030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及时发布公开,并按要求送交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取得一定工作成效的同时,还存在信息公开内容不丰富、信息发布格式不够规范、公开渠道比较单一、送交“两馆”不够及时等问题。
我局将进一步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质量:
一是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新《条例》各项规定,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提高业务素养,提升工作水平。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认真对照新《条例》和政务公开效能督查考核要求规范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文件发布格式的规范性、准确性,严肃工作态度,发布前再三认真审查,杜绝字体不一、段落不规整、落款不靠右等格式错误,确保文件要素齐全、符合规范,确保公开工作及时有效、报送数据详实准确。
三是努力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工作重点和社会热点,展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独特价值。加强网站专栏建设,完善栏目设置,优化页面设计、检索功能、下载功能等配置,逐步拓展网上服务项目,打造社会公众便捷、全面获取重点政府信息的权威平台。
四是在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和丰富公开形式上探索新出路。加强专栏维护力度,尤其是局办公场所政务公开专栏。克服一切工作困难,及时落实政府信息送交“两馆”工作,落实信息上网、上墙、进馆及时规范,确保公开渠道规范、畅通,方便公众查阅与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泉州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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