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体育局、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福建省卫生局、福建省工商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对我省游泳场所进行全面检查整顿的通知》(闽体〔2012〕102号)精神,为建立科学、统一的游泳救生员从业资质标准,针对本市安全事故多发,易发的关键环节,我们将在全市进行游泳救生员职业技能培训以及职业资格鉴定工作,以提高游泳职业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引导游泳职业从业人员通过培训学习获得游泳救生员的从业资格证书。经研究,我局将举办泉州市第17期救生员培训班,届时将有省救生协会和游泳管理中心专家莅泉讲课,并通过游泳职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游泳救生员培训班相关细则
(一)培训及考试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7年4月19日至23日,考试时间:2017年4月24日至25日,培训地点:泉州市体育中心(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
(二)培训对象
全市各经营性和非经营性游泳场所,年龄在16周岁以上,且符合报名条件的身体健康的救生员,广大游泳爱好者及游泳教学人员。
(三)报名条件
1.具有200米不间歇连续游(不限时)的游泳技能。
2.获得国家三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游泳)证书。
3.取得中等以上体育专业学校(游泳)毕业证书。
具备以上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四)培训内容与考核方法
选用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游泳救生员职业培训教材授课。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方法进行,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或模拟操作的方法进行。
(五)考核认证
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鉴定合格者,将获得人力资源与社会劳动保障部统一印制、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作为上岗、从业的资格凭证。
(六)报名须知
1.网上报名:2017年3月27日起至4月14日,登陆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网络管理平台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www.sportosta.org.cn,报名人数上限为60人,按报名顺序进行审核。
2.现场递交报名: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
(2)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
(3)免冠1寸彩色蓝底照片5张。
(4)《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1份(报到时递交)。
(5)《中国救生协会游泳救生员注册证书信息表》1份(报到时递交)。
(6)《初级游泳救生员培训报名表》1份(报到时递交)。
(7)以上三份表格可登陆泉州市体育局官网下载。
3.相关费用:
培训费:现金1100元。(含报名费、资料费、授课费、技术指导费、鉴定费、注册证工本费)。
学员培训期间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4.现场报名确认时间:2017年3月27日起至4月14日到泉州市体育场馆管理服务中心三楼308经管科办理现场确认相关手续,报名咨询电话:0595-22778798,0595-22799762。(节假日除外)
附件:1.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表
2.中国救生协会游泳救生员注册证书信息表
3.初级游泳救生员培训报名表
泉州市体育局
2017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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