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30-0700-2022-00032
    • 备注/文号:泉体〔2022〕4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体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5-31
    泉州市体育局关于持续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5-31 11:18

    各县(市、区)文体旅局、晋江市体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目前,国外疫情仍处在高位,国内疫情依然严峻复杂,根据《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2022年第43号通告》(泉防控指〔202254号)要求及省、市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为进一步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筑牢疫情防控的坚固防线,持续做好我市体育行业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人员核酸检测。各地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从61日起,各级训练单位教职员工和学生每5天检测一次(每天抽检不少于20%;各体育场所从业人员每5天检测一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每7天循环抽检1次。后续按照市防控应急指挥部和属地防控应急指挥部相关通告进行调整。

    二、强化人员健康管理。各地各单位要加强本单位人员健康监测,建立工作台账,滚动管理,实时监控,快速处置,全面掌握本单位人员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督促本单位从省外入(返)泉人员提前通过来泉登记(支付宝或泉服务平台可进入)进行个人信息登记,并配合属地落实相关措施。

    三、压实场所四方责任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压紧压实体育场所疫情防控四方责任,严格落实重点测温、戴口罩、扫码、查验行程卡、限流、一米线、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各地体育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场所的督导检查,对未落实防控措施的场所予以关停整改,对造成严重危害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四、加强训练单位管控。各级训练单位要从严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切实抓好校园管理、人员管控、物资储备、教育教学生活安排,做好本部和异地驻点训练队伍的疫情管控工作。要科学安排训练,积极备战,坚持对教职员工、学生实行每日健康监测。

    五、提升个人防控意识。全市体育系统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错峰用餐等良好生活习惯。要按规范落实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和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应种尽种尤其是60岁以上人员要及早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对于符合条件的人员要及时接种第三剂加强针或序贯加强免疫接种。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的人员,要配合做好登记、回访、核酸检测等工作。

                                                                                                            泉州市体育局

    202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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