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30-0700-2022-00055
- 备注/文号:泉体〔2022〕11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体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2-26
各县(市、区)文体旅局、晋江市体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转发省应对疫情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我省核酸检测服务的通知》(泉防控指办〔2022〕351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各类体育场所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类体育场所需持续做好定期通风换气、消毒等措施。
二、各级训练单位按照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和教育部门疫情防控要求查验核酸阴性证明。
三、全市体育行业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可按照国家第九版防控方案要求的核酸检测频次执行。
本通知下发后,如国家、省、市对疫情防控政策有新调整的,按上级相应政策执行。
泉州市体育局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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