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30-0800-2020-00020
    • 发布机构:泉州市体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5-22
    《泉州市体育局关于做好体育赛事活动和线下培训等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泉州市体育局 时间:2020-05-22 17:25

      为进一步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复工组要求,制定《泉州市体育局关于做好体育赛事活动和线下培训等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原文:泉体〔2020〕33号

    一、《关于做好体育赛事活动和线下培训等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起草依据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福建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福建省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实施意见》、《泉州市体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体育场所开放开业导则的通知》(泉体〔202026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制订本指导意见

    二、制定《关于做好体育赛事活动和线下培训等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随着新冠疫情在国内被稳步控制,群众参与体育活动和体育行业复工复产的需求逐步提升。制订《做好体育赛事活动和线下培训等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有利于新冠疫情的进一步防控,有利于规范体育赛事活动和线下培训的秩序,努力实现疫情防控和体育行业复工复产“两不误”。

    三、《关于做好体育赛事活动和线下培训等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

    (一)体育赛事活动

    主要包括场地选择、赛事筛选、赛事备案、人员数量、人员距离、体温测量、查验绿码、场所器材消毒、惩戒措施等9个方面。

    (二)线下培训

    主要包括活动备案、人员数量、活动强度、体温测量、查验绿码、场所器材消毒等6个方面。

    (三)加强组织领导和检查督导

    各县(市、区)体育主管部门要主动牵头会同有关单位,加强对本辖区各类体育赛事活动和体育线下培训等进行督导检查,如出现防疫措施执行不力等情况,应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及时停止赛事活动或培训活动。发现体温异常人员,应做好信息登记,指导其做好个人防护,迅速与120联系或用专车转运至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并进行终末消毒等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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