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30-0800-2023-00039
- 备注/文号:泉十二运组委办〔2023〕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第十二届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6-16
各有关单位:
泉州市第十二届运动会将于2023年6月—10月举行,具体组织工作由泉州市体育局负责。为切实做好泉州市第十二届运动会行业组参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团方式
以市直部门和央属、省属、市属企业为组团单位。
二、参加办法
按《泉州市第十二届运动会行业组竞赛规程总则》(附件1)和各单项竞赛规程(附件2)执行。
三、有关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按《泉州市第十二届运动会行业组竞赛规程总则》和各单项竞赛规程要求,精心组织,严格审查运动员资格,做好组团参赛工作,确保本届市运会圆满成功。
附件:
1.泉州市第十二届运动会行业组竞赛规程总则
2.泉州市第十二届运动会行业组各单项竞赛规程
3.免责声明及参赛保证书
泉州市第十二届运动会组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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