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30-0700-2022-00036
    • 备注/文号:泉体〔2022〕5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体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17
    泉州市体育局关于加强多点触发监测预警切实落实“外防输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6-17 16:03

    各县(市、区)文体旅局、晋江市体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鉴于近日国内、省内疫情形势发展,根据6月13日全市疫情防控调度会议精神和《关于加强多点触发监测预警 切实落实“外防输入”工作的通知》(泉防控指办〔2022〕264号)要求,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提高体育行业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成效,筑牢我市体育行业疫情防控的坚固防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当前,国际新冠肺炎疫情仍在高位运行,国内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局部暴发特点,且我省漳州、福州出现本土疫情,给我市防输入工作带来严峻的挑战。各地各单位务必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深刻认识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复杂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深刻汲取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压紧压实“四方”责任,严格落实“四早”要求,确保防控责任落实到位、体育场所防控到位,抓紧抓细抓实各项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输入,守住“零感染”底线,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强化多点触发监测预警

      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多点触发监测预警与报告处置工作,严格落实体育场所从业人员及体育场所监测工作,提高早期发现能力。

      一是加强常态化核酸检测。各地体育部门要对本地区体育场所从业人员进行建档登记造册,注重借助信息化手段,把重点人群数据录入平台或数据库,并与现有的核酸检测系统相连接,以快速发现未按要求接受核酸的重点人员。要督促各体育场所落实从业人员常态化核酸检测,严格落实首次检测全覆盖,确保新进人员随进随检,切实做到“应检尽检”。

      二是压实场所“四方责任”。各地各单位要压实体育场所,特别是健身场所、室内游泳馆等密闭经营场所的疫情防控“四方责任”。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扫码、查验行程卡、预约、限流、错峰、一米线、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优化完善各体育场所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设立防疫专员和消毒专员,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监测、个人防护和核酸检测,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密闭经营场所的工作人员要按要求落实2天1次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各地体育部门要加强对体育场所的督导检查,对未落实防控措施的场所予以关停整改,对造成严重危害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三是加强训练单位管控。各级训练单位要从严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切实抓好校园管理、人员管控、物资储备、教育教学生活安排,做好本部和异地驻点训练队伍的疫情管控工作。要认真落实晨午(晚)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疫情报告等措施,及时掌握师生发病及缺课动态,督促出现发热等症状的师生规范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掌握疫情防控的主动权。

      四是严格落实月报制度。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泉州市体育局关于建立公共体育场馆新冠肺炎疫情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机制的通知》(泉体〔2021〕3号)要求,强化公共体育场馆的监测和分析研判,并形成分析报告,每月1号前报送至市体育局办公室。联系人:王嘉顺,联系电话:22787210,电子邮箱:qzstyj@126.com。

      三、加大健康宣传教育力度

      各地各单位要强化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引导本单位、本行业人员加强自我防控,落实个人防控责任,推动养成勤洗手、公筷制、分餐制、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和少聚集、不扎堆等健康生活行为方式;要高度重视舆情的应对和处置,密切监控网络舆情,对紧急情况随时报送,做到应急反应及时,引导本单位人员自觉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确保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泉州市体育局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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